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夔龙禅寺

下图为夔龙寺:

下图为夔龙禅寺之财神菩萨-舜帝和夔龙:

下图为夔(迦叶尊者,文殊菩萨)和龙(阿难,金龙尊佛):

舜帝左右大臣夔和龙,两大臣随舜帝南巡至湖南永州蓝山县,舜帝圆寂后,两人也死于蓝山县,当时人们为之建夔庙和龙庙,后人为方便祭祀,将两庙合一为夔龙庙,近几年来改为夔龙禅寺,本来夔龙分裂舜帝两侧,如今把舜帝变成了财神菩萨,并将夔龙放在另外一个房间。

5.17章 魔经之《古兰经》略谈

穆罕默德(Muhammad,约570-632),伊斯兰教创始人。他出生于阿拉伯半岛麦加城古莱氏部落哈希姆家族。其先祖曾拥有掌管麦加克尔白祭祀、召集古莱氏部落议事会议等权力。从其曾祖父后家境开始衰落。父亲阿卜杜拉在他出生前殁于经商途中。6岁时母亲病故,由祖父阿卜杜勒·穆塔里布抚育。8岁时祖父去世,由伯父艾布·塔利卜收养。25岁时,受雇于麦加诺法勒族富孀赫蒂彻,为她经办商务,并带领商队到叙利亚一带经商。公元596年,穆罕默德和赫蒂彻结婚。
据伊斯兰教经典记载,公元610年,在莱麦丹月(伊斯兰教历九月)的一个夜晚,他在希拉山洞潜修冥想时,安拉派遣天使吉卜利勒向他传达旨意,“启示”《古兰经》文,授命他作为安拉的使者,向世人“传警告”“报喜讯”,教导人们信奉伊斯兰教。从此,穆罕默德开始传播伊斯兰教。穆罕默德的传教活动历时23年,可分为麦加时期和麦地那时期。
穆罕默德在632年6月8日去世,当时他正在麦地那。根据历史记载,他去世时已经62岁,长期患有严重的疾病,最终因病去世。圣灵能治一切病,病死的穆罕默德显然没有圣灵,也就没有真理,也就不能与上帝沟通。穆罕默德所传之道,或是他自己胡说,或者是魔灵所说,他把魔灵当作了天使。
据伊斯兰教史料记载,先知穆罕默德在传教第12年( 伊斯兰教历纪元前一年)的一年伯太阴历,由天使吉卜利勒(加百列)陪同,乘“布拉格马由麦加禁寺飞至耶路撒冷的阿克萨清真寺(一译远寺);登霄邀游七重天,到达极境,接受主命,定每日举行五次礼拜。还见到了阿丹(亚当)、易卜拉欣(亚伯拉罕)、穆萨(摩西)、尔萨(耶稣)等古代先知。黎明重返麦加,接着将礼拜朝向定为耶路撒冷的阿克萨清真寺。可是,此事并没有任何见证人,故不可信。

11.穆罕穆德是敌基督
《约翰一书》
2:8小子们哪,如今是末时了。你们曾听见说,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
2:22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
4:3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 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他要来,现在已经在世上了。
解读:
凡否定天父上帝、否定耶稣为基督、否定耶稣为神的独生子者,就是敌基督。

《古兰经》:
4:157又因为他们说:“我们确已杀死麦尔彦之子麦西哈·尔撒,真主的使者。”他们没有杀死他,也没有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但他们不明白这件事的真相。为尔撒(即耶稣)而争论的人,对于他的被杀害,确是在迷惑之中。他们对于这件事,毫无认识,不过根据猜想罢了。他们没能确实地杀死他。
5:17 妄言真主就是麦尔彦(玛丽亚)之子麦西哈(耶稣)的人,确已不信道了。
5:73妄言真主确是三位中的一位的人,确已不信道了。除独一的主宰外,绝无应受崇拜的。如果他们不停止妄言,那末,他们中不信道的人,必遭痛苦的刑罚。
5:73麦尔彦之子麦西哈(耶稣),只是一个使者,在他之前,有许多使者确已逝去了。他母亲是一个诚实的人。他们俩也是吃饭的。你看我怎样为他们阐明一切迹象,然后,你看他们是如何悖谬的。
8:30犹太人说:“欧宰尔是真主的儿子。”基督教徒说:“麦西哈(耶稣)是真主的儿子”。这是他们信口开河,仿效从前不信道者的口吻。愿真主诅咒他们。他们怎么如此放荡呢!
解读:
从古兰经上面几段经文看,穆罕穆德否定耶稣是上帝(真主),否定三位一体,更否定耶稣是上帝(真主)的独生子,否定耶稣死后复活,由此可见穆罕穆德就是敌基督。

2.穆罕穆德没有圣灵,不是立约使者。
A.上帝不会派文盲来做立约的使者。
62:2 他在文盲中派遣一个同族的使者,去对他们宣读他的迹象,并培养他们,教授他们天经和智慧,尽管以前他们确是在明显的迷误中;
解读:
穆罕穆德是个文盲,上帝怎么会派个不识字的人作为立约的使者呢?难道一个识字的不比一个不识字的人更能传道吗?况且要立复杂的约必须要有文字才行。
圣灵代表一切真理,得圣灵者自然会通晓一切文字和语言。如果没有圣灵就不可能跟上帝沟通,就不能做立约得使者。穆罕穆德是个文盲,显然没有圣灵。

B.穆罕穆德所谓“真主启示”中有明显的科学性错误。
22:5众人啊!如果你们对于复活的事还在怀疑之中,那末,我确已创造了你们,先用泥土,继用一小滴精液,继用一块凝血,继用完整的和不完整的肉团,以便我对你们阐明(道理)。
25:54他就是用精水创造人,使人成为血族和姻亲的。你的主是全能的。
36:77.难道人还不知道吗?我曾用精液创造他,而他忽然变成坦白的抗辩者。
解读:
古人不知道人体胚胎发育是要男人的精子和女人的卵子结合而成,最后发育成出生的婴儿。那时由于科技不发达,只凭经验知道女人有月经而不知道女人的子宫里有卵子,更不知道女人在月经前14天左右排卵,而被排除出卵巢的卵子进入输卵管等待受精时并不在血液中,所以穆罕穆德误以为男人的精子和女人的血就能变成婴儿。真主上帝是全能全知的,必然时知道真相的,可见,穆罕穆德在《古兰经》中所说并非“真主的启示”,而是他根据自己的认知而宣说,或者魔灵附体而胡说八道。

C.我们从《圣经》里知道,有犹太经典以后,即在摩西以后,重要的立约使者出现于世,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在以前的经书中有预言或预告,上帝(真主)通过先知们提前把上帝的立约使者要来的信息预告给人们,并会预告一些特征,以便人们以后一一验证。
2.能传达上帝律法的 “立约的使者”必然有大神通显示,并有众多见证人见证其神迹。
解读:
不能将立约的使者等同于普通的先知,普通先知没有传上帝律法的权利,只能传上帝的一些其他旨意。

3.穆罕穆德讲道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绝对权力。
《古兰经》3:50 (我奉命来)证实在我之前降示的《讨拉特》,并为你们解除一部分禁令。我已昭示你们从真主发出的一种迹象,故你们应当敬畏真主,应当服从我。
《马太福音》 7:21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马太福音》 12:50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
解读:
穆罕穆德号称上帝使者,主要是为了要求人们完全服从他,从而获得绝对的权力,而耶稣则是要求人们服从上帝,他自己只是一个中保,并为人们赎罪。

  1. 肆意修改上帝诫命以引人下地狱
    一、穆罕穆德废除了要尽心爱上帝的诫命
    《圣经·申命记》5:10爱我和遵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施慈爱,直到千代。
    《圣经·申命记》6:5 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 神。
    《马太福音》 22:37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
    《马太福音》 22:38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古兰经》4:103:“你们当谨守拜功,拜功对于穆民,确是定时的义务。”
    《古兰经》29:45:“拜功的确能防止丑事和罪恶,记念安拉确是一件更大的事。”
    《古兰经》132.你们当服从真主和使者,以便你们蒙主的怜恤。
    解读:
    而穆罕穆德在在《古兰经》中没有提到这一条,可见,他把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 神”的上帝诫命废除了,而改为形式主义的拜功和顺从上帝。

二、穆罕穆德修改要守安息日的诫命
《圣经》申命记5:12 “‘要遵守安息日为圣日,照着耶和华你 神吩咐你的。
解读:
在《古兰经》里没有要遵守安息日的律法,这一条被穆罕穆德废除了。

三、穆罕穆德修改不可杀人的诫命
《圣经》申命记5:17 “不可杀人。”
解读:
在《古兰经》里,穆罕穆德鼓励杀人,认为杀死不信伊斯兰教者能上天堂,这就是目前中东邪教组织和极端恐怖组织兴起的根本原因。认真按《古兰经》生活的人就是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就是残暴的极端分子。

我们来看看《古兰经》里关于杀人的假启示。
3:169 为主道而阵亡的人,你绝不要认为他们是死的,其实,他们是活着的,他们在真主那里享受给养。
3:195.他们的主应答了他们:“我绝不使你们中任何一个行善者徒劳无酬,无论他是男的,还是女的——男女是相生的——迁居异乡者、被人驱逐者、为主道而受害者、参加战斗者、被敌杀伤者,我必消除他们的过失,我必使他们进那下临诸河的乐园。”这是从真主发出的报酬。真主那里,有优美的报酬。
4:74.以后世生活出卖今世生活的人,教他们为主道而战吧!谁为主道而战,以致杀身成仁,或杀敌致果,我将赏赐谁重大的报酬。
4:89.他们希望你们象他们那样不信道,而你们与他们同为一党。故你们不可以他们为盟友,直到他们为主道而迁移。如果他们违背正道,那末,你们在那里发现他们,就在那里捕杀他们;你们不要以他们为盟友,也不要以他们为援助者,
8:16.除非因为转移阵地,或加入友军,在那日,谁以背向敌,谁要受真主的谴怒,他们的归宿是火狱,那归宿真恶劣。
8:17你们没有杀戮他们,而是真主杀戮了他们;当你射击的时候,其实你并没有射击,而是真主射击了。
9:5当禁月逝去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发现以物配主者,就在那里杀戮他们,俘虏他们,围攻他们,在各个要隘侦候他们。如果他们悔过自新,谨守拜功,完纳天课,你们就放走他们。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
9:123信道的人们啊!你们要讨伐邻近你们的不信道者,使他们感觉到你们的严厉。你们知道,真主是和克己者在一起的。
46:4你们在战场上遇到不信道者的时候,应当斩杀他们,你们既战胜他们,就应当俘虏他们;以后或释放他们,或准许他们赎身,直到战争放下他的重担。事情就是这样的,假若真主意欲,他必惩治他们;但他命你们抗战,以便他以你们互相考验。为主道而阵亡者,真主绝不枉费他们的善功。
56:12-24他们将在恩泽的乐园中。许多前人和少数后人,在珠宝镶成的床榻上,彼此相对地靠在上面。长生不老的僮仆,轮流着服待他们,捧着盏和壶,与满杯的醴泉;他们不因那醴泉而头痛,也不酩酊。他们有自己所选择的水果,和自己所爱好的鸟肉。还有白皙的、美目的妻子,好象藏在蚌壳里的珍珠一样。那是为了报酬他们的善行
解读:
从以上经文可见,穆罕穆德宣传要杀掉不信他的道的人,而且杀了不信他的道的人还可以上天堂,可见穆罕穆德完全是恐怖组织的创始人,而《古兰经》就是一本恐怖组织的魔经。穆罕穆德为了完全消灭人们的不忍心杀人的仁性而宣传他们杀人其实就是上帝杀人,把他们的罪恶归于上帝。
穆罕穆德还以天堂的物质享受和美女妻子来诱惑教徒,无论如何天堂不可能给人吃鸟肉,上帝不可能让人在天堂杀生,天堂也没有能被杀死的生物,可见穆罕穆德完全不了解天堂,他所说的话更非上帝的启示。

有人说《圣经》里摩西等先知也指挥犹太人杀人,那么我们如果区分呢?
首先,犹太人是为了夺回上帝赐给他们的土地而征战,不是为了信仰去杀人,根据经中记载,那些原来住在迦南地的人都是不义的人,都是已经被上帝审判了的人。而穆罕穆德是杀那些不顺从他的人。

《圣经》申命记
9:4/5“耶和华你的 神将这些国民从你面前撵出以后,你心里不可说:‘耶和华将我领进来得这地,是因我的义。’其实,耶和华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是因他们的恶。你进去得他们的地,并不是因你的义,也不是因你心里正直,乃是因这些国民的恶,耶和华你的 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又因耶和华要坚定他向你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应许的话。”
其次,《圣经》里从来没有说杀人可以进天国。《圣经》所谓为道而死而得永生是指为了信仰而被魔鬼势力所杀,死后复活得永生,就如耶稣的十一个门徒那样被逼迫而死,那才是为道而死。 而并非如穆罕穆德宣传的那样,自己主动去杀人,被别人杀死就能上天堂。

5.穆罕穆德实质上是想获得绝对的权利
《古兰经》
3:5(我奉命来)证实在我之前降示的《讨拉特》,并为你们解除一部分禁令。我已昭示你们从真主发出的一种迹象,故你们应当敬畏真主,应当服从我。
3:14.谁违抗真主和使者,并超越他的法度,真主将使谁入火狱,而永居其中,他将受凌辱的刑罚。
4:14谁违抗真主和使者,并超越他的法度,真主将使谁入火狱,而永居其中,他将受凌辱的刑罚。
4:42不信道而且违抗使者的人,在那日将希望自己永远埋在地下,他们不能隐瞒真主任何一句话。
4:80谁服从使者,谁确已服从真主;谁违背(使者,你不要管谁),因为我没有派你做他们的监护者。
4:115谁在认清正道之后反对使者,而遵循非信士的道路,我将听谁自便,并使他入于火狱中,那是一个恶劣的归宿。
5:33敌对真主和使者,而且扰乱地方的人,他们的报酬,只是处以死刑,或钉死在十字架上,
9:62他们以真主对你们盟誓,以便你们喜悦,如果他们真是信士,更应该使真主及其使者喜悦。
31:57诽谤真主和使者的人,真主在今世和后世必弃绝他们,并为他们预备凌辱的刑罚。
47:33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应当服从真主,应当服从使者,你们不要使你们的善功无效。
72:23我只能传达从真主降示的通知和使命。谁违抗真主和使者,谁必受火狱的刑罚,而且永居其中。
解读:
从以上可见,穆罕穆德几乎把自己等同于上帝,因为他坚持反对他就是反对真主,反对他就要下地狱,这只是为了使人们无条件地顺从他,以此他就能获得绝对的世俗和宗教权利,以此他就能顺利地把人们引导到地狱里去。这是大魔王默罕默德借用上帝的名义来诱骗人们信任他。
不违背上帝的诫命和律法及旨意就无罪,反对上帝的诫命和律法及旨意就有罪,有罪无罪以此为基准。

综合以上五章内容,可见穆罕穆德是史上最大的敌基督,而《古兰经》是史上最大的魔鬼教人杀人的经典,是现代中东恐怖主义的根源所在。不可杀人是任何正统宗教的绝对要求,没有经过上帝的审判和授权,任何人杀人都是有罪的。

5.16章 魔经之《六祖坛经》略谈

禅宗六祖慧能(638年-713年),俗姓卢氏,唐代岭南新州(今广东新兴县)人,祖籍范阳郡(今河北涿州)。他是佛教禅宗的祖师,得黄梅五祖弘忍传授衣钵,继承东山法门,成为禅宗第六祖,世称禅宗六祖。唐宪宗追谥其为大鉴禅师。慧能幼年丧父,随母亲艰难度日,虽不识字,但天资聪颖。一日闻客诵《金刚经》,心开意解,遂不远千里拜见五祖弘忍,据说得大法印,从而成为禅宗六祖。此后住锡曹溪,弘扬顿教,宣扬《金刚经》,开创了禅宗南宗。
慧能的真身供奉在广东韶关南华寺的灵照塔中,他的教义和影响深远,是中国历史上有重大影响的佛教僧人之一。他的著作《六祖坛经》流传于世,成为禅宗南宗的重要经典。

《自序品第一》原文:其寺是五祖忍大师在彼主化,门人一千有余,我到彼中礼拜,听受此经。大师常劝僧俗,但持《金刚经》,即自见性,直了成佛。
解读:
凭一本经书之佛法是不能成佛的,佛云要成就一切善法才能成佛。只修性,不修命,功德不圆满,是不可能成佛的。已经成就摩尼珠(金丹)者,才能按《金刚经》修持而成佛。

《自序品第一》原文:
祖以杖击碓三下而去。惠能即会祖意,三鼓入室;祖以袈裟遮围,不令人见,为说金刚经。至“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惠能言下大悟,一切万法,不离自性。
遂启祖言:“何期自一性一,本自清净;何期自性,本不生灭;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一性一,本无动摇;何期自性,能生万法。”
祖知悟本一性一,谓惠能曰:“不识本心,学法无益;若识自本心,见自本性,即名丈夫、天人师、佛。”
《般若品第二》原文:
若无尘劳,智慧常现,不离自性。悟此法者,即是无念。无忆无著,不起诳妄,用自真如性,以智慧观照,于一切法,不取不舍,即是见性成佛道。
解读:
能生万法的自性就是佛性,即真心。见佛性有层次的分别,根据佛经理论,只有佛才能完全见佛性,十地菩萨才只能看见佛性的一点点影子,而达到无生法忍的八地菩萨就证到了万法不生不灭的境界,达到了“无念,无忆无著,不起诳妄,用自真如性,以智慧观照,于一切法,不取不舍”的境界,但是八地菩萨却并没有见性成佛,所以五祖弘忍错把空性当佛性了,而错误地称见空性为见佛性(自性),达摩所传禅宗皆犯此理论错误。

《般若品第二》原文:
若大乘人,若最上乘人,闻说《金刚经》,心开悟解,故知本性自有般若之智,自用智,常观照,故不假文字。善知识,若欲入甚深法界及般若三昧者,须修般若行,持诵《金刚般若经》,即得见性。
解读:
持诵《金刚般若经》只能悟解,非是证悟,只是理论上理解,而没有到达那个境界,不能称为见性。

《楞严经》:“一者是人,见本无因。何以故?是人既得,生机全破,乘于眼根,八百功德,见八万劫,所有众生,业流湾环,死此生彼,祇见众生,轮回其处。八万劫外,冥无所观,便作是解,此等世间,十方众生,八万劫来,无因自有。由此计度,亡正偏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解读:
想阴尽后,修道者有能见众生八万劫的宿命通,当然也就知道自己八万劫的一切前世。

《般若品第二》原文:
“善知识,我于忍和尚处,一闻言下便悟,顿见真如本性。是以将此教法流行,令学道者,顿悟菩提,各自观心,自见本性。若起真正般若观照,一刹那间,妄念俱灭。若识自性,一悟即至佛地。师复曰:今于大梵寺,说此顿教,普愿法界众生,言下见性成佛。时韦使君与官僚道俗,闻师所说,无不省悟。一时作礼,皆欢喜哉,何期岭南有佛出世。”
解读:
这里慧能吹嘘自己到了佛地,即吹嘘自己成佛了,其实并没有成佛,没有佛的授记怎么能成佛呢?释迦牟尼佛常说自己前世的故事,告诉人们他是由燃灯佛授记成佛的,而慧能从来没有谈他自己的前世,他都还没有证到能明白自己八万劫前世的想阴尽境界,也就是还没有结丹,即还没有得摩尼珠。可见,慧能更没有证到无生法忍(不生不灭)的行阴尽境界,行阴空都还没有证到,怎么可能见到自性(佛性)成佛了呢?
只有弥勒菩萨得释迦牟尼佛授记,成为贤劫释迦牟尼佛后面出世的第五尊佛,在释迦牟尼成佛之后而弥勒出世成佛之前,别无他佛出世。慧能吹嘘自己是佛,那是诽谤释迦牟尼佛对弥勒菩萨之成佛授记。顿悟成佛之说,违背世尊不得分限成佛之教导。

《决疑品第三》原文:
使君东方人,但心净即无罪。虽西方人,心不净亦有愆。东方人造罪,念佛求生西方;西方人造罪,念佛求生何国?
解读:
显然慧能没有明白什么是西方极乐世界,还以为西方极乐世界在西方。西者为金,世尊用西方极乐世界来比喻金刚法身所居之处,为不生不灭的境界,所以西方极乐世界的人根本不可能造罪。慧能还以为自己发明了一个与世尊所说不同的“自性西方”

《决疑品第三》原文:
自性内照,三毒即除。地狱等罪,一时消灭。内外明彻,不异西方。不作此修,如何到彼?大众闻说,了然见性,悉皆礼拜,俱叹善哉!唱言:普愿法界众生,闻者一时悟解。
心平何劳持戒,行直何用修禅。
解读:
这些话容易导致修禅宗者不守戒律,不怕犯罪,以为自己见到自性了,自然不会有任何罪,其实他们几乎见不到自性,因为慧能时期已经进入末法时期,很难有人能解脱生死,否者就不叫末法时期了。

《决疑品第三》原文:若悟无生顿法,见西方只在刹那。不悟,念佛求生,路遥如何得达?
解读:
求生西方极乐世界者并非要到无生法忍的境界才能去,只要证色阴尽即通过念佛往生,比证无生法忍要容易的太多了。

《自序品第一》原文:惠能云:不思善,不思恶,正与么时,那个是明上座本来面目。惠明言下大悟。复问云:上来密语密意外,还更有密意否?
《护法品第九》原文:汝若欲知心要,但一切善恶,都莫思量,自然得入清净心体。湛然常寂,妙用恒沙。
解读:
真正永不思善和恶,那是想阴尽的境界,是初见本心了,但是修道者要先证色阴尽,接着证受阴尽,然后才能证想阴尽,否者不思善和不思恶只是暂时性的境界,如进入四禅舍念清净境界时,可以达到一念不生的无念境界,那是也不会思善和恶,但此时并没有见到本心(本来面貌)。

《般若品第二》原文:
何名无念?若见一切法,心不染著,是为无念。用即遍一切处,亦不著一切处。但净本心,使六识,出六门,于六尘中,无染无杂,来去自由,通用无滞,即是般若三昧,自在解脱。名无念行。若百物不思,当令念绝,即是法缚,即名边见。
善知识,悟无念法者,万法尽通。悟无念法者,见诸佛境界。悟无念法者,至佛地位。
《机缘品第七》原文:
师自黄梅得法,回至韶州曹侯村,人无知者。时有儒士刘志略,礼遇甚厚。志略有姑为尼,名无尽藏,常诵《大涅槃经》。师暂听,即知妙义,遂为解说。尼乃执卷问字。师曰:字即不识,义即请问。
解读:
“无念”在这里即指不著一切法,不攀一切缘,即《金刚经》所说的:“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若百物不思,当令念绝,即是法缚”说明慧能所说的“无念”实为有念,如果不修定,不能修到一念不生的境界,怎么可能让心在有念中不着一切法呢?如同不识数字却要研究高等数学。
“悟无念法者,万法尽通”,可是慧能怎么自己文字都还不通呢?佛的智慧是圆满的,岂能不通文字?显然慧能并非佛。如果慧能通文字,那么他说“字即不识”就是大妄语,佛不可能说妄语。

《定慧品第四》原文:
善知识,于诸境上,心不染,曰无念。于自念上,常离诸境,不于境上生心。若只百物不思,念尽除却,一念绝即死,别处受生,是为大错。
念者念真如本性。真如即是念之体,念即是真如之用。真如自性起念,非眼耳鼻舌能念。真如有性,所以起念。真如若无,眼耳色声,当时即坏。
善知识,若修不动者,但见一切人时,不见人之是非善恶过患,即是自性不动。
解读:
“无念”在这里即指不著境,不在境上生心,即念念离境。四禅能做到呼吸停顿,一念不生的境界,但是并不会死,可见慧能说“一念绝即死,别处受生”是完全错误的,只能说明他没有证到过四禅境界。

《定慧品第四》原文:
善知识,我此法门,从上以来,先立无念为宗,无相为体,无住为本。无相者,于相而离相。无念者,于念而无念。无住者,人之本性。于世间善恶好丑,乃至冤之与亲,言语触刺欺争之时,并将为空,不思酬害。念念之中,不思前境。若前念今念后念,念念相续不断,名为系缚。于诸法上,念念不住,即无缚也。此是以无住为本。
善知识,外离一切相,名为无相。能离于相,则法体清净。此是以无相为体。
解读:
无念为宗:即以不在境上生心为宗旨。
于念无念:即不因前念而生后念,即不思前境。
无相为体:即要见相非相。
无住为本:即要心无所住,无住乃是自性之本性。
这些说法并没有错,符合《金刚经》的宗旨。问题是没有证空性者,不可能做到无念,也不可能做到无相。如果想靠慧能所说的无念和无相来见空性或自性(真心),那是颠倒。

《忏悔品第六》原文:
善知识,既忏悔已,与善知识发四弘誓愿。各须用心正听:自心众生无边誓愿度,自心烦恼无边誓愿断,自性法门无尽誓愿学,自性无上佛道誓愿成。善知识,大家岂不道众生无边誓愿度?恁么道,且不是惠能度。
善知识,心中众生,所谓邪迷心、诳妄心、不善心、嫉妒心、恶毒心,如是等心,尽是众生。各须自性自度,是名真度。
解读:
佛若不度众生,则无众生能自度,因为众生之佛性就是佛之法身。如果完全认为自己能度自己,那么就会生我慢,就认为不用拜佛了,慢佛者有大罪,障碍修道。

《忏悔品第六》原文:
善知识,今发四弘愿了,更与善知识授无相三归依戒。善知识,归依觉,两足尊。归依正,离欲尊。归依净,众中尊。
从今日起,称觉为师,更不归依邪魔外道。以自性三宝常自证明。劝善知识,归依自性三宝。佛者,觉也。法者,正也。僧者,净也。自心归依觉,邪迷不生,少欲知足,能离财色,名两足尊。
若修此行,是自归依。凡夫不会,从日至夜,受三归戒。若言归依佛,佛在何处?若不见佛,凭何所归?言却成妄。善知识,各自观察,莫错用心。经文分明言自归依佛,不言归依他佛。自佛不归,无所依处。
解读:
依据《大般涅槃经》,皈依佛性就等同于三皈依,但是不能说不见佛就无法皈依佛,那么不见自性者又如何能皈依自性呢?
慧能把他佛和自佛分别开来,这是不识自性佛的表现,他不明白他佛和自佛无二无别,或者他是为了故意误导人们不去拜佛。一切佛都是同一佛,都是同一真如法身佛,即同一自性佛。皈依他佛就是皈依自性佛,皈依自性佛就是皈依他佛,自佛和他佛无二无别。

《机缘品第七》原文:更不作父想,亦不作子想,亦无用想。是名持《法华经》。从劫至劫,手不释卷,从昼至夜,无不念时也。
《大通方广忏悔灭罪庄严成佛经》卷下:“唯佛一人独第一,三界父母一切智,于一切等无与等,稽首世尊希有比。”
解读:
在《法华经》释迦牟尼佛称自己为众生之父,《大通方广忏悔灭罪庄严成佛经》也称佛是三界父母。这里慧能叫释门弟子不要认父,不要想父,也不承认自己是佛子,这是教导人们对天父不敬不孝,生我慢之心,那么就永远无法解脱生死轮回。不想念佛不能回归西方极乐世界,根据《法华经》,文殊菩萨和普贤菩萨最后领导菩萨们回归极乐世界。

《顿渐品第八》:
师曰:“无常者,即佛性也。有常者,即一切善恶诸法分别心也。”曰:“和尚所说,大违经文。”师曰:“吾传佛心印,安敢违于佛经?”曰:“经说佛性是常,和尚却言无常。善恶诸法乃至菩提心,皆是无常,和尚却言是常,此即相违,令学人转加疑惑。”师曰:“《涅槃经》,吾昔听尼无尽藏读诵一遍,便为讲说,无一字一义不合经文。乃至为汝,终无二说。”曰:“学人识量浅昧,愿和尚委曲开示。”师曰:“汝知否?佛性若常,更说什么善恶诸法?乃至穷劫,无有一人发菩提心者。故吾说无常,正是佛说真常之道也。又,一切诸法若无常者,即物物皆有自性,容受生死,而真常性有不遍之处。故吾说常者,是佛说真无常义。佛比为凡夫外道执于邪常,诸二乘人于常计无常,共成八倒,故于涅槃了义教中,破彼偏见,而显说真常真乐真我真净。汝今依言背义,以断灭无常,及确定死常,而错解佛之圆妙最后微言,纵览千遍,有何所益?”
解读:
这又是慧能肆意诽谤佛法,佛宣说佛性为常,而慧能宣称佛性为无常,宣称佛性之无常才是常。慧能接着宣称如果佛性是常就没有善恶诸法和菩提心,那么就会穷劫都没有人发菩提心。
这显然是慧能不明白是佛性本身幻化为善恶法,所谓的善恶法是有妄想心的众生所生的幻相,其实并没有善恶法。如同电影里面其实并没有人和物,只有光,是光幻化为电影中的人和物,愚人却讲电影中的情节认以为真,甚至跟随电影中的情节而生七情六欲。
慧能又宣称,物物皆有自性,如果一切诸法无常,物物都有生死,那么就证明真常性没有遍入万物之中,所以说诸法应该为常,这才是佛所说真正无常的真谛。这显然是慧能将由各种由真心佛性所生的幻相而得名的诸法当作无相之佛性了。诸法就是幻相,其实并不存在,如同电影中的男男女女,虽然有名有姓,现实中却并不存在,那些人物只是光的颜色变化而已。
《楞严经》:“结暗为色”,故色界万物都是光的颜色幻化所成,佛性释放光幻化为万物,故佛性(自性)遍入万物之中。万物本质上由佛性和光组成,万物因为光的变化而各有其特征而各得其名,佛性只以万有引力而显示其存在。
从以上可见,慧能根本不知道自性(真心佛性)是如何幻化为万法的,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有证到无生法忍,没有成就不生不灭的法身。只是在某种成度上悟解《金刚经》,并没有完全明白佛性真谛。如他自己教导弟子所言,他只是用不二法门的原理来斗机锋而已。别人说有,他就说无,别人说常,他就说无常,然后又说有无不二,常和无常不二,诸法和佛性无二,这在道理上虽然是正确的,但是他并没有彻底讲清楚为什么不二。
佛性是常,诸法为无常,世尊对还没有证空性的人宣传空理的时候,就会宣传诸法皆空,宣传无我,此为方便法门。对于已证五蕴皆空的罗汉而言就宣传有常存的真我佛性,和金刚法身。但是要见佛性成佛的话,还是要用无所得的般若智慧,故实际上要不理会常和无常。“无无亦无”(《心经》),一切皆无,就是成就法身者成佛的无字真经。可见,要将真理和方便法门分开来理解。佛最后说涅槃是“常乐我净”,这才是最后的真理。

《付嘱品第十》原文:
若有人问汝义,问有,将无对;问无,将有对;问凡,以圣对;问圣,以凡对。二道相因,生中道义。如一问一对,余问一依此作,即不失理也。设有人问:何名为暗?答云:明是因,暗是缘,明没则暗,以明显暗,以暗显明,来去相因,成中道义。余问悉皆如此。汝等于后传法,依此转相教授,勿失宗旨。
解读:
这里慧能传授禅师门斗机锋之法,对修道和传法有害无益。

《付嘱品第十》原文:汝等自心是佛,更莫狐疑。外无一物而能建立,皆是本心生万种法。
解读:
此为误导众生的片面说法,人的自性只是佛的低级分身,名为佛性,不能完全等同于佛,故严格而言不能说“自心是佛”

《付嘱品第十》原文:释迦文佛首传摩诃迦叶尊者,第二、阿难尊者,第三、商那和修尊者……第十四、龙树大士……第二十八、菩提达摩尊者……惠能是为三十三祖。
解读:
禅宗第十四祖龙树菩萨就是魔王波旬,可见禅宗从龙树菩萨开始化为魔宗。

《付嘱品第十》原文:兀兀不修善,腾腾不造恶。寂寂断见闻,荡荡心无著。
解读:
不修善无法圆满善根,也无法成就圆满福身,就无法成为两足尊,故不能成佛。

《付嘱品第十》原文:执空之人有谤经,直言不用文字。既云不用文字,人亦不合语言。只此语言,便是文字之相。又云直道不立文字,即此不立两字,亦是文字。见人所说,便即谤他言著文字。汝等须知,自迷犹可,又谤佛经。不要谤经。罪障无数。
解读:
这里慧能自己否定了禅宗所标榜“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之说,还强调不能谤佛经,其实修禅定者不仅仅要以《金刚经》印心,还要多读其它佛教经典,才有可能完全明白修道次第和层次。

《付嘱品第十》原文:自性动用,共人言语,外于相离相,内于空离空。若全著相,即长邪见。若全离空,即长无明。
《机缘品第七》原文:世人外迷著相,内迷著空。若能于相离相,于空离空,即是内外不迷。若悟此法,一念心开,是为开佛知见。
《付嘱品第十》原文:师说偈已,曰:其法无二,其心亦然。其道清净,亦无诸相。汝等慎勿观静,及空其心;此心本净,无可取舍,各自努力,随缘好去。尔时,徒众作礼而退。
《坐禅品第五》原文:善知识,何名禅定?外离相为禅,内不乱为定。外若著相,内心即乱;外若离相,心即不乱。本性自净自定。只为见境,思境即乱。若见诸境心不乱者,是真定也。
解读:
慧能这些说法都是《金刚经》所阐明的道理,但是无相要以见空性为基础,不见空性者必然有相,不见空性者,根本就谈不上著空和著相的问题。但是如果不观静和空,就不能见空,不见空就不能空空,即不能见空性,所以大乘佛法要以小乘为基础,修道者以四禅八定为基础,才能证空性,然后才能进入无相。

《护法品第九》原文:
师上表辞疾,愿终林麓。薛简曰:京城禅德皆云:欲得会道,必须坐禅习定;若不因禅定而得解脱者,未之有也。未审师所说法如何?
师曰:道由心悟,岂在坐也?经云:若言如来若坐若卧,是行邪道。何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无生无灭,是如来清净禅。诸法空寂,是如来清净坐。究竟无证,岂况坐耶?
解读:
释迦牟尼佛已经成佛,有法身佛,自然无坐无卧,不能以佛的境界来要求还有贪噌痴三毒的有情众生。况且释迦牟尼佛在证道前也证得了四禅八定,在传法时也常入四禅八定。

《自序品第一》原文:宗复问曰:黄梅付嘱,如何指授?惠能曰:指授即无,惟论见性,不论禅定解脱。宗曰:何不论禅定解脱?能曰:为是二法,不是佛法。佛法是不二之法。
《决疑品第三》原文:行直何用修禅。
《顿渐品第八》原文:师曰:住心观净,是病非禅。长坐拘身,于理何益?听吾偈曰:
《机缘品第七》原文:师闻之,曰:此偈未明心地。若依而行之,是加系缚。因示一偈曰:惠能没伎俩,不断百思想。对境心数起,菩提作么长。
解读:
慧能极力反对静坐修禅定,实际上就是阻止修道者见空性,因为没有禅定力就不能见空性,不见空性就无法入无相解脱门,就永远无法解脱。

《大通方广忏悔灭罪庄严成佛经》卷下:“复次善见王,有能末法中,若欲报佛恩,一念在禅定,胜活三千界,满中一切人,谤禅坏乱众,如杀三千界,满中一切人,及诸众生类,谤禅坏乱众,其罪亦如是。”
解读:
诽谤禅定是罪人,可见慧能就是罪人。

《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无依行品第三之三:“修定能断惑,余业所不能,故修定为尊,智者应供养。”
《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无依行品第三之三:“定能断烦恼,非听诵福业,故欲求涅盘,常当修静虑。”
解读:
要断惑、断烦恼和涅槃就必须修禅定(静虑)。不修禅定就不能断惑,不断惑就不能断烦恼,不断烦恼就不能成就法身,不成就法身就不能涅槃。

《华严经》十地品:“日月星宿地震动,乃至身相亦观察,四禅无色及神通,为益世间皆显示。智者住此难胜地,供那由佛亦听法,如以妙宝磨真金,所有善根转明净……如是十无相、十无愿三昧门为首,百千无相、无愿三昧门皆悉现前。佛子!菩萨住此现前地。”
《华严经》十地品:“菩萨圆满五地已,观法无相亦无性,无生无灭本清净,无有戏论无取舍,体相寂灭如幻等,有无不二离分别,随顺法性如是观,此智得成入六地……菩萨从初地乃至第七地,成就智功用分。以此力故,从第八地乃至第十地,无功用行皆悉成就。”
解读:;
难胜地的五地菩萨就圆满了四禅八定,然后现前地的六地菩萨才能圆满无相和无愿解脱门。从五地菩萨开始才能开始修无相法门,才能观无生无灭本清净的自性,才能修无分别心(不二法门),以此才能入六地,然后入七地。到了八地才能完全成就不生不灭的法身,才能完全见万法不生不灭,才能达到无为的境界。慧能直接跳过从初地菩萨到五地菩萨所必修的课程,而教人们直接观无相和无性(自性),显然是极端错误的。
从以上可见,慧能否定戒和定,空谈慧,其所宣传的《坛经》理论显然是误导佛教弟子的魔鬼理论。

5.15章 魔经之《达摩血脉论》略谈

《达摩血脉论》为《少室六门》中的第六门,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册、《卍续藏经》第六十三册、《禅宗全书》第一零一册,由佛教东传中华禅宗初祖菩提达摩所作《四观行》 《血脉论》 《悟性论》 《破相论》等四论之一,属于中华佛教禅宗重要经典之一,为历代禅宗祖师所推崇。
菩提达摩,又称达摩,是南北朝时期的印度僧人,意译为觉法。他是西天禅宗第28祖和东土禅宗初祖,南印度国香至王的第三个儿子,本名菩提多罗。达摩于南北朝时期来华,曾在洛阳、嵩山少林寺等地传授禅教,面壁九年,传衣钵于慧可,对中国禅宗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驳达摩《达摩血脉论》
1.《血脉论》:“一切时,一切处所,皆是汝本心,皆是汝本佛,即心是佛,亦复如是,除此心外,终无别佛可得。”
评论:
心有凡心和真心之区别,虽然凡心能转化为真心,但没有转化之前还是有功能上的区别,众生真心为佛之低级分身,名为佛性,不名为佛,要功德圆满见到佛性才能称佛,故 “即心是佛”有片面性。

2.《血脉论》:“佛及菩提皆在何处,譬如有人以手捉虚空得否?虚空但有名,亦无相貌,取不得,舍不得,是捉空不得,若言心外有佛,佛在何处?”
3.《血脉论》:“佛不度佛,尽是不识自心是佛,亦不将佛礼佛,不得将心念佛,佛不持戒,佛不犯戒,佛无持犯,若不见性,念佛、诵经、持斋、持戒亦无益处,念佛得因果,诵经得聪明,持戒得生天,布施得福报,觅佛终不得也。
评论:
《观无量寿经》:“佛告阿难及韦提希。见此事已。次当想佛。所以者何。诸佛如来是法界身。遍入一切众生心想中。是故汝等心想佛时,是心即是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诸佛正遍知海从心想生。”
可见,《观无量寿经》认为要想佛时,也就是念佛时,此心与法身佛相通,此时心才能在念佛时化出佛的形像,此时所见之有三十二相的佛就是自己的真心幻化出来的,此真心佛只是法身佛的低级分身、此法身佛之低级分身并不能完全等同于法身佛。而且所见之佛是有形象,并非无相的法身佛,而是有三十二相的化佛。达摩以偏面的“心即是佛”之理由把自己功德还不圆满的真心当作功德圆满的法身佛,并且依此禁止欲成佛者念佛、拜佛、看经、守戒。可见,达摩实为大魔。
佛是不用礼佛,也不用念佛,也不用持戒,但大家还都是颠倒众生,不持戒如果犯罪下地狱了,那如何学佛法?不礼佛,不布施如何积累善根菩提资粮?没有菩提资粮,怎么能成佛?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达摩把自心完全当作功德圆满的佛就是为了把众生提升到与佛同等的地位,然后引诱人贡高我慢,从而走入犯戒,诽谤佛,诽谤佛法的邪途。

《佛本行集经》 受决定记品第二之二:“阿难。自我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已来。不见一众生不供养诸佛而得安乐者。无有是处。”
解读:
不供养诸佛就不能得安乐。

《大般若经》: “要圆满一切善法方得无上正等菩萨,若一善法未得圆满而得无上正等菩提,无有是处。”
《金刚经》谓:“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褥多罗三藐三菩提。”
解读:
《大般若经》和《金刚经》都告诉我们,只要有一法没有成就都不能成佛,可见达摩用心邪恶,故意阻止人学习其它各种佛法,宣传不用守戒律,以方便他把人引入地狱之不归路。

《大宝积经》:“(释迦牟尼)故食修佉女食,食已成三十七道助菩提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解读:
可见世尊释迦牟尼也是先成就三十七道品,然后再成道的。

《无量寿经》:“当来诸天人民、一切含灵,皆因汝问而得度脱”
解读:
一切含灵就是说一切有灵众生,都因念佛法门而得度脱,也就是说一切有灵众生都必须念佛,一切脱离六道轮回的阿罗汉或菩萨最后都通过念佛而归于西方极乐世界。而且念佛能得到佛的护持而避免被魔摄持,念佛能消罪以免因为犯戒而下地狱,所以念佛是入佛门之必修课。
在《华严经》里,念佛法门作为善财童子初发菩提心后的第一门功课,没有这个基础后面就无法正确持续地修持下去,所以念佛法门是大乘佛法之必修课。可见达摩“不得将心念佛”完全是魔论。 而且按《妙法莲华经》所说,只要念过佛,就可最终得到授记而毕竟成佛,可见念佛是有极大利益的。而且根据《禅秘要法经》念佛可以见佛来传佛法。

《大般涅槃经》:“我今此身皈依佛,若即此身得成佛道,既成佛已不当恭敬礼拜供养于诸师尊,何以故,诸佛平等为众生作皈依故”
解读:
可见没有成佛以前要皈依佛,成佛以后就不用拜自己的过去一切师尊了,包括也不用拜诸佛了,但是没有成佛以前时必须拜佛的,也是要拜众明师的。

《大般涅槃经》卷七之如来性品第四之四
原文:
若有说言我已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何以故。以有佛性故。有佛性者必定当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是因缘我今已得成就菩提。当知是人则名为犯波罗夷罪。何以故。虽有佛性以未修习诸善方便。是故未见。以未见故不能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解读:
没有完全见佛性成佛却以“即心是佛”的理由宣称自己就是佛的人犯了波罗夷罪,为下地狱之大罪。十地菩萨都没有完全见佛性,何况是还没有见道入初地的修道者呢?

《佛说观普贤菩萨行法经》
原文:
佛灭度后佛诸弟子。随顺佛语行忏悔者。当知是人行普贤行。行普贤行者。不见恶相及恶业报。其有众生。昼夜六时礼十方佛。诵大乘经。思第一义甚深空法。一弹指顷。除去百万亿亿阿僧祇劫生死之罪。行此行者。真是佛子。从诸佛生。
解读:
可见要听佛的话,并为自己不守戒律而犯下的罪忏悔,然后通过礼十方佛和读大乘经,思维第一义甚深空法,以除去百万亿亿阿僧祇劫生死之罪,才能成为真佛子。认为自己与佛平等就不是真佛子,而是傲慢的魔鬼,是为魔王之子。

《楞严经》: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自谓已足,忽有无端大我慢起,如是乃至慢与过慢,及慢过慢,或增上慢,或卑劣慢,一时俱发。心中尚轻十方如来,何况下位声闻、缘觉!此名见胜无慧自救,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大我慢魔入其心腑,不礼塔庙,摧毁经像,谓檀越言:‘此是金铜,或是土木。经是树叶,或是氎华。肉身真常不自恭敬,却崇土木,实为颠倒。’其深信者,从其毁碎,埋弃地中。疑误众生入无间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解读:
可见达摩是在受阴境界时入魔了,入了我慢之魔,轻慢十方如来,不肯拜佛。后来很多禅宗人士烧佛像,或在佛像上撒尿,这都是入了我慢之魔的表现。

4.《血脉论》:“若不见性,即不名善知识”
评论:
《大般涅经》: “如是菩萨位阶十地,尚不明了知见佛性”。如果按达摩所说见佛性成佛才能称为善知识,那么难道除了佛,就没有善知识了?难道从初地菩萨到十地菩萨和众阿罗汉都不是善知识?这显然是极端错误的。释迦摩尼前世曾为向罗刹鬼求学 “生灭灭已,寂灭为乐”这半句偈语而舍身供养罗刹鬼,可见能传正法者就是善知识。

5.《血脉论》:“若不见性,说得十二部经教,尽是魔说,魔家眷属,不是佛子弟”,
评论:
按照达摩的理论,见性即成佛,那么不是佛就不能宣讲任何佛经了?这显然是错误的,只要是有正知正见的法师都可以宣讲小乘佛法,只是对于某些大乘佛法的宣传者有较高的要求。

6.《血脉论》:“若不见性,因果等语,是外道法,若是佛,不习外道法”。
评论:
因果论是佛法之基础,见性成佛者,自然不受因果,但在三界内之颠倒众生却逃不出因果报应。因果报应,三世轮回是佛法之基石。如果没有因果报应,那就用不着修佛法了,因果论怎么会是外道法呢?这显然是达摩引诱大家犯戒,所以很多禅宗弟子误以为自己见性了(其实只是见部分空性,而非见佛性),或者以为自己能见性,就不畏惧因果,破戒妄行,从而犯罪入地狱。

7.《血脉论》:“问日:‘汝作梦时,是汝本身否?”,答:‘是本身’,又问:‘汝言语施为运动,与汝别不别?’,答曰:‘不别’。师曰:‘既若不别,即此身是汝本法身,即此法身是汝本心’。
评论:
《大宝积经》卷九十九:“以诸如来体,即是法身佛,法非可见闻,云何可知见?”
《大宝积经》卷一百:“法身不可见,所以者何?法身离见闻,不可取故,是以不可闻。”
如果梦中的自己就是法身,就是本心(真心),难道心又有形象可得了?(前面不是说如虚空不可得吗?),法身是清静身,是空性,没有形像可见,而梦中的身体有形有像,或男或女。法身清静无杂念和欲望,而梦中的自己有杂念和欲望。可见,梦中的自己并非自己的法身,而是自己的意识身。

8.《血脉论》:“但是有佛及菩萨相貌忽尔现前,一切不用礼貌,礼被魔摄,恐学人不知,故作是辩”
评论:
任何佛经都说要礼敬供养诸佛世尊,从佛经上看任何菩萨没有不礼敬佛的,不礼敬就不谦虚,就不能学佛法,终不成就。不礼敬佛就是有我执,礼佛时可以无欲无求、不分别、不着相。如果礼佛是着魔,那吃饭、睡觉、走路、说话都是着魔。只能说在禅定中见到佛时不用礼佛,明白那是自心所幻化而来的,并非法身佛。

9.《血脉论》:“用体本来空,名言犹不及,十二部经凭何得及”
10.《血脉论》:“若见本性,不用读经念佛,广学多知无益,神识转昏”,
评论:
《大宝积经》第三卷:“在家菩萨由成三法退失菩提,于独觉乘而般涅槃。何等为三,此有一类,虽已发大菩提心,于法悭吝。复有一类耽着观望,及取世间吉凶之相。复有一类发菩提心,以懈怠故,不能遍求菩提分法,由成如是三种法故,一一皆能退失菩提,于独觉乘而般涅槃”
“不能遍求菩提分法”就是不学一切善法,不学一切善法就不能度一切众生,不愿意度一切众生就是退失菩提心,退失菩提心就不能成佛,就会退转而成独觉乘而般涅槃。不看十二部经就不能明了全部佛法。禅宗只是众佛法中的一个法门而已,不能用来普渡众生,故只修禅宗不能成就菩提心,故不能成佛。
修道者初见本性(入道成为初地菩萨)后,还是要通过念佛才能往生西方极乐世界而获得解脱。如果修道者终身都不能见本性,而又不学别的佛法,那就既失菩提心而又虚度一身了,还可能因为没有积累福德又犯戒律而堕入三恶道,从而失去人身。

达摩宣称见性成佛,可是他自己都没有成佛,如何能教导别人成佛呢?如果说达摩已经成佛了,那他就是本贤劫第五尊佛,那他就是弥勒佛了,显然他不是。

A)为什么“不要神通”是谬论?
《大般若经》:“诸菩萨摩诃萨非离神通波罗蜜多,有能自在成熟有情,严净佛土,证得无上正等菩提。善现,是故神通波罗蜜多是菩提道,诸菩萨摩诃萨依此道求趣无上正等菩提。”
可见,没有神通不能普渡众生,不能严净佛土,自己也就不能成佛。修神通也是大乘必修的佛法,如色身三昧可以让身变化万千,可以分身去无量国土以渡无量众生。很多禅师或法师宣称不要神通,是片面的说法。只是不要以为自己有神通就认为自己成圣了,因为那样就会着魔。

B)为什么一定要供养佛恭敬佛?
《大般若经》:“佛言:‘善现!若不恭敬供养诸佛,不能圆满殊胜善根,不得善友多所摄受者,尚不应得菩萨摩诃萨名,况能证得一切智智?何以故?善现!或有恭敬供养诸佛,种植圆满殊胜善根,得真善友多所摄受,尚不能得一切智智,况不恭敬供养诸佛,不能圆满殊胜善根,不得善友多所摄受,而能证得一切智智?彼若能得一切智智,无有是处。”

C)为什么也不能说“顿悟成佛”和“即身成佛”?
《大般若经》:“是菩萨摩诃萨遍学声闻及独觉等诸所有道,得圆满已,用道相智趣入菩萨正性离生(见本性),既入菩萨正性离生位已,复用一切相智永断一切习气相续入如来地,方得成就一切智智”
《大般若经》:“佛告善现,如是如是,定无有法诸菩萨摩诃萨所不应学,若菩萨摩诃萨不学一切法,定不能得一切智智(成佛)”
《大般若经》:“要圆满一切善法,方得无上正等菩提!”
《大般若经》:“由作分限,不能成熟殊胜善根,而不能证得一切智”
《大般若经》:“如精进菩萨摩诃萨众,欲证无上正等菩提,要经无量百千俱胝庾多劫修积资粮,然后仍证。”
解读:
大乘菩萨要先圆满学习小乘声闻和中乘独觉的所有佛法,然后才能见本性,最后才能用一切相智永断一切习气而成佛。修道是由步骤的,菩萨按照次第学完一切佛法是不可能成佛的,明白一切法才能渡一切众生,不可能靠禅宗就能渡一切众生。达摩的理论纯属断章取义,就如同吃了十个包子才饱了的人宣传仅仅只要吃第十个包子就可以吃饱一样。
所谓“分限”就是确定成佛时间,如一百劫,一百世或今世,所以密宗和禅宗的即身成佛和顿悟成佛都是魔论,除一生补处菩萨外,没有即身成佛者。从以上可见,世上没有顿悟成佛的法门。释迦牟尼发菩提心后还修了九十一劫,所谓的顿悟,其实是无量百千俱胝庾多劫修持积累善根的结果。
根据《菩萨璎珞本业经》或《华严经》所述,菩萨从初发心修行直至成佛所要经历的五十三个等级:包括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妙觉五十二个位次,然后再到一生补处菩萨。可见不可能如禅宗所言顿悟成佛。除非本来就是佛下凡,那才有可能顿悟成佛。或者是大菩萨下凡才能顿悟而证无生法忍,从而恢复自己的法身。

5.14章 略谈魔王龙树

龙树被佛教界称为龙树菩萨,被认为是大乘佛教史上的第一位伟大论师,在印度佛教史上被誉为“第二代释迦”。传说寿高一百五十(或说二百),著有大量的大乘论典,其中最主要的有《中论》、《大智度论》、《十住毗婆沙论》、《易行品》等。
龙树旧称那伽曷树那,那伽阿周陀那N&amacron;g&amacron;rjuna,生于阿周陀那下,故名阿周陀那。传说以龙成道,故字曰龙。新称,那伽阏剌树那。译为龙猛。佛灭后七百年出世于南天竺(摩诃摩耶经下),马鸣弟子迦毗摩罗尊者之弟子,提婆菩萨之师也(付法藏传五)。传说他入龙宫赍《楞严经》,开铁塔传密藏,为显密八宗之祖师也。
中观派(空宗)以他为创始者,瑜伽行唯识学派与如来藏学派以他的著作来证明宗义的正确。密宗也以他为传承上师之一,他还被中国禅宗认为第十四代祖师。
佛教见空性之法等同于道教的性功,其实就是修性,只能成就元神,如果不修命功(不得摩尼珠-金丹,不得金刚法身-阳神),而又不以念佛法门或其它方法往生西方极乐世界,那么就不能获得解脱,死后还是要落入六道轮回中,怎么可能成佛呢?故仅仅以见空性成佛就是魔说。

《大般涅槃经》卷七:“佛告迦叶,我般涅槃七百岁后,是魔波旬渐沮坏我之正法,譬如猎师身服法衣,魔王波旬亦复如是,作比丘像、比丘尼像、优婆塞、优婆姨像,亦复化作须陀洹身。乃至化作阿罗汉及佛色身。魔王以此有漏之形作无漏身坏我正法,是魔波旬坏正法时。当作是言。菩萨昔于兜率天上没来。在此迦毗罗城白净王宫,依因父母爱欲和合生育是身。若言有人生于人中为诸世间天人、大众所恭敬者。无有是处。又复说言,往昔苦行种种布施,头目、髓脑、国城、妻子,是故今者得成佛道。以是因缘为诸人、天、乾闼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睺罗之所恭敬。若有经律作是说者,当知是为魔之所说。”
《大般涅槃经》卷七:“善男子,若有经律作如是言。如来正觉久已成佛,今方示现佛道者,为欲度诸众生故。示有父母依因爱欲和合而生,随顺世间作是示现,如是经律当知真是如来所说,若有随顺魔所说者是魔眷属,若能随顺佛说经律是为菩萨”
《大般涅槃经》卷四:“如来者即是法身,非是食身”, “一切众生都谓我人,我实非人”,“我今此身即是法身,随顺世间示现入胎”
《增壹阿含经》卷第四十之九众生居品:“佛告比丘。汝今无有善利于正法中。所以然者。皆由不往瞻视病故也。汝今。比丘。勿怀恐惧。当躬供养。令不有乏。如我今日天上、人中独步无侣。亦能瞻视一切病人。”
《敦煌变文集·太子成道经》第一卷:“天上天下,惟我独尊。”
解读:
世尊释迦牟尼佛告诉大家,他久远劫以前就已成佛了(可参看《妙法莲华经》),而不是在泥泊尔出生后才出家觉悟成佛的。小乘佛法中可以说释迦牟尼从净饭王宫出家悟道成佛,而宣传大乘佛法者不能如此说。
释迦牟尼佛是独步无侣的主宰神而非人,只是为度众生法身示现在泥泊尔出生为人,并示现出家成佛。
如来法身就是独一神耶和华上帝,自有永有,独步无侣。如果说释迦牟尼如来佛是由人修成佛的,或说释迦牟尼如来佛是靠施舍成佛的,或说释迦牟尼如来佛是最后身,都是魔说,说此话者不是魔就是魔的眷属。
根据佛经记载,龙树于佛灭度后七百年出生于印度南天竺,跟释迦牟尼预言的魔王波旬出世时间完全吻合。

我们再来看,龙树在《大智度论》里的原话:
1) 卷第四:“菩萨先已了知是父,是母,是母能长养我身,我依父母生身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净心念父母,相续入胎,是名正慧入母胎,菩萨满十月,正慧不失念,出胎,行七步,法口言,是我末后身”
解读:
释迦牟尼如来早已是佛,怎么能说是末后身呢?所以这是龙树的魔论。释迦牟尼佛只是示现入胎,怎么会是依父母身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呢? 所以这也是龙树的魔论。
释迦牟尼佛完全可以凭空变出人身出来,但那样不利于传法,一者会吓坏人,二者别人会认为人是不能靠自己修炼而脱离六道轮回的,如此就会丧失修行的信心,所以世尊要示现由母胎出生。这样众生以为他是由人修道而觉悟的,所以才相信人是可以通过自己的修炼而觉悟的,才会跟随他修道。

2)《大智度论》卷第十二:“若有初发佛心,布施众生,亦复如是,初以饮食布施。施心转增,能以身肉与之,先以种种好浆布施,后心转增,能与身血与之,先以纸墨经书布施,及与衣服,饮食四种供养,供养法师,后得法身。”
《大智度论》卷第十六:如佛言,“我于无量劫中,头,目,髓,脑以施众生,命其愿满••••••殷勤精进求此功德,欲具足五波罗蜜••••••心平等故得一切诸法平等”
解读:
如佛所言,释迦牟尼佛前世今生的一切修行都是示现,如果说释迦牟尼佛都是靠这些修行而成佛的就是魔论,龙树这里说释迦牟尼佛由施舍的功德而得法身成佛就是魔论。如来法身佛即上帝,如来法身佛跟谁合一,谁就成佛,所以如来法身佛是一直存在的,是长存不灭的,称之为“常”,所以不能说如来法身佛是人自己修炼出来的。众生都是佛幻化出来的,实际上没有众生,所以如来佛一直都是如来佛,跟舍不舍身没有关系。众生舍身获得功德只是让如来佛与之相合的快速方法而已,众生成佛如同把一杯水倒入另外一个同样大小的杯子中。一满杯水象征佛,当倒一点点水入杯子时,此少量的水即象征一个修道者,当整杯水都倒过来满杯时即象征成佛,所以一切佛都是同一个佛。

《大智度论》卷第二:“佛已永寂入涅槃,诸灭结众亦过去,世界如是空无智,痴冥逐增智灯灭”
《大般涅槃经》:“我虽在此阎浮提数数示现入于涅槃,然我实不毕竟涅槃,而诸众生皆谓如来真实灭尽,而如来性实不永灭,是故当知是常住法,永不变易法。”“我今此身即是法身,随顺世间示现入胎”
解读:
可见龙树宣扬的“佛已永寂入涅槃”是大魔论,如来本来就是法身,所以如来实在不灭。只是为了随顺世间而显示出有生灭的肉身,故示现入胎、出胎和涅槃,这些都是假象而已。
综上可见,龙树就是世尊释迦牟尼所预言的魔波旬,龙为震木,故称龙树,就是大势至菩萨的魔分身。龙树的主要魔“成就”(目的)就是否定释迦牟尼是神,否定释迦牟尼无量劫以前就是佛,这样将佛和众生就完全等同起来,如此就否定释迦摩尼是宇宙主宰。从而为龙树提出片面的“即心是佛”理论打下基础。

《大智度论》卷第二十九:“何以故,随心所念,悉皆得见,以心见佛,以心作佛,心即是佛,心即是我身,心不自知,亦不自见。若取心相,悉皆无智。心亦虚诳,皆从无明出。因是心相,即入诸法实相。是故当知心外见佛,即成魔境。何以故。以心外无一法可得故。”
解读:
可见,“心即是佛”的片面观点就是由龙树在《大智度论》中首先提出来的,然后由达摩传到中国并大力弘扬,造成无数中国禅宗人士把自己看成就是佛,认为自己和佛没有区别,于是不拜佛,不学佛经,否定因果。

《摩诃摩耶经》卷下记载:“正法于此,便就灭尽。六百岁已,九十六种诸外道等,邪见竟兴,破灭佛法,有一比丘名曰马鸣,善说法要,降伏一切诸外道辈。七百岁已,有比丘名曰龙树,善说法要,灭邪见幢,燃正法炬。”
《入楞伽经》第八卷中记载:“佛灭度后,是法何人受持?佛以偈答曰:‘于我灭度后,南天竺大国,有大德比丘名龙树菩萨,住欢喜地,为人说法,能破有无见,往生安养国。’”
《楞伽经·偈颂品》:“我姓迦旃延,净居天中出。为众生说法,令入涅槃城”;又云:“我名离尘佛,姓迦多衍那(即迦旃延),父名世间主(魏译作梵天王),母号为具才。我生瞻波国,我之先祖父,从于月种生,故号为月藏。”
解读:
《入楞伽经》又称《楞伽经》,从《摩诃摩耶经》和《楞伽经》中可知,龙树出生于佛灭度后约七百年,与释迦牟尼佛在《大般涅槃经》预言魔王波旬出世的时间完全相同。
《楞伽经·偈颂品》宣称释迦牟尼佛姓迦旃延,显然是错误的,迦旃延属于婆罗门十八姓之一。根据其它佛教经典,释迦牟尼佛属于刹帝利种姓。
瞻波国是公元前6—4世纪印度列国时代十六国中最东面的一个,位于恒河下游。而释迦牟尼佛出生在印度北面的泥泊尔,可见“我生瞻波国”也是错误的。
从以上可知,《楞伽经》中被人为加入了很多东西,况且释迦牟尼佛不可能在预言中直接说出七百年后出生的龙树菩萨之名字,否者七百年后很多人都会取名龙树。佛在《摩诃摩耶经》和《楞伽经》中指预言龙树出世这段必然是后人私自添加进去的。

5.13章 略谈魔王维摩诘居士

《维摩诘经》又称《不可思议解脱经》、《净名经》、《维摩诘所说经》。为毗耶离(吠舍离)城居士维摩诘所写,维摩诘是与释迦牟尼佛同时代的人物,是一个居士。但是在其它佛经并没有这么一个人物,所以无法证实书中所说的内容真假,我们只能就经书中的事情来评论。
1.本经的传法手段就是诘问,以诘问众声闻、菩萨众来显示自己的智慧辩才,目的不纯,贡高我慢,自以为是,贬低别人,乃魔性也。在本书弟子品第三和菩萨品第四中,花了大量笔墨来渲染声闻中的舍利弗、大目犍连、大迦叶、须菩提、富楼那、摩诃迦旃延、阿那律、优波离、罗睺罗、阿难及弥勒、光严、持世、善得等菩萨都不如他,都被其诘问所难倒,释迦牟尼的真正弟子都是无争之人,争是犯戒的行为。后世禅宗好斗机锋,当是向维摩诘学习的结果。
2.维摩诘在经中,贬低众人,难堪众人,让天女降下天花“散诸菩萨、大弟子上,华至诸菩萨,即皆堕落,至大弟子,行便着著不落,一切弟子神力去华,不能令去”,此为羞辱各声闻弟子。
3.维魔诘好比试神通,争强好胜,维摩诘问众菩萨:“诸仁者,谁能致彼佛饭(到香积佛国去采香饭来吃。),以文殊师利威神力故,咸皆默然。维摩诘言:“仁此大众,无乃可耻(开始犯戒骂人可耻了)”,文殊师利曰:“如佛所言,勿轻末学。(文殊看不过去了,告诉维摩诘,不要轻视其他菩萨)”
4.维摩诘重执着名利。释迦牟尼示小疾,派阿难去取药,维摩诘不让阿难去取,并说:“阿难!勿使我等受斯耻也,维摩诘认为如来示疾取药以度二乘人之举是让他受到耻辱”
5.维摩诘诽谤如来,大多数时间如来语音柔软,而维摩诘诽谤说:“此土众生,刚强难化,故佛为说刚强之语,以调伏之。”后世禅宗用所谓的打骂接引众生也当緣于此。
6.以魔力妄称神通。此经上言,维摩以神通力,“吾当不起于座”,在释迦牟尼面前,把无动如来的妙喜国及无动如来及其眷属菩萨、国土取来,置于大众面前。他怎么能把无动如来佛都搬动,没有任何人或菩萨能移动佛,显然这是魔说或魔力。
7.佛的弟子讲经说法都言“承佛威力”,但在本经中,没有这一句。况且不动地菩萨示现神通,都不言“我能如何如何”,按《大般若经》说法,凡言“我能,认为我能”而显神通都是著魔的体现,因为有我执即被魔侵。
8.本经之“不二法门”其实就是非完整版的“般若波罗蜜多”,《大般若经》言,在四静虑中(四禅)引发六神通,然后才引发般若波罗蜜多(不二法门),所以不是任何人都能进入般若波罗蜜多境界。

为什么不能轻慢别的菩萨?
《大般若经》:“若菩萨摩诃萨未得大菩提记,于得无上大菩提记诸菩萨摩诃萨起瞋忿心,斗争轻蔑骂辱诽谤,是菩萨摩诃萨随起尔许念不饶益心,还退尔许劫曾修胜行,经尔许时远离善友,还受尔许生死系傅”
解读:
有些声闻弟子,本身就是受了大菩提记的大菩萨,只是为了配合释迦牟尼传法,现身为声闻弟子而已。维摩诘并没有受大菩提记,却轻蔑骂辱众受大菩提记得菩萨,显然犯了大戒。

《圣经》马太福音7:2“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
《圣经》马太福音18:3/4“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

整个《维摩诘经》都是在贬低释迦牟尼佛教化出来的弟子们,借此暗指佛的教化不行,所以《维摩诘经》是魔经,而维摩诘很有可能就是魔王,故有大神通。禅宗人士阅读《维摩诘经》会引发自以为是的傲慢情绪。

5.12章《圣经》里保罗的魔论

根据《圣经》的记载,保罗原名扫罗(徒十三9),系以色列人,属便雅悯支派(罗十一1);按血统而言,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腓三5)。他生在基利家的大数,在名师迦玛列门下,按严紧的犹太律法受教(徒廿二3)。后来成为犹太教中最严谨的法利赛人(徒廿六5),曾逼害耶稣的圣徒和逼迫教会(使徒行传九,腓三6);据他自己宣称,有一天,当他要去大马色捉拿信主的人们时,蒙主耶稣在路上向他显现(徒九1~5)。从此,他便自称奉召成为使徒(罗一1),他主要以外邦人为传扬福音的对象(加二8)。先后至少写了十三封新约书信。如下:
帖撒罗尼迦前书 (约公元50年)
帖撒罗尼迦后书 (约公元51年)
加拉太书 (约公元48-49年),
哥林多前书 (约公元55年)
哥林多后书 (约公元55年)
罗马书 (约公元57-58年),
腓立比书 (约公元62年),
歌罗西书 (约公元62年)
提摩太前书 (约公元62-63年)
提摩太后书 (约公元63-64年)
提多书 (约公元64-65年)
腓利比书 (约公元60-61年)
希伯来书 (约公元64-68年)

《使徒行传》 9:1 扫罗仍然向主的门徒口吐威吓凶杀的话,去见大祭司,
《使徒行传》 9:2 求文书给大马士革的各会堂,若是找着信奉这道的人,无论男女,都准他捆绑带到耶路撒冷。
《使徒行传》 9:3 扫罗行路,将到大马士革,忽然从天上发光,四面照着他。
《使徒行传》 9:4 他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
《使徒行传》 9:5 他说:“主啊,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
《使徒行传》 9:6 起来!进城去,你所当做的事,必有人告诉你。”
《使徒行传》 9:7 同行的人站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听见声音,却看不见人。
《使徒行传》 9:8 扫罗从地上起来,睁开眼睛,竟不能看见什么。有人拉他的手,领他进了大马士革。
《使徒行传》 9:9 三日不能看见,也不吃,也不喝。
《使徒行传》 9:10 当下,在大马士革有一个门徒,名叫亚拿尼亚。主在异象中对他说:“亚拿尼亚。”他说:“主,我在这里。”
《使徒行传》 9:11 主对他说:“起来!往直街去,在犹大的家里,访问一个大数人,名叫扫罗,他正祷告;
《使徒行传》 9:12 又看见了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进来按手在他身上,叫他能看见。”
《使徒行传》 9:13 亚拿尼亚回答说:“主啊,我听见许多人说,这人怎样在耶路撒冷多多苦害你的圣徒,
《使徒行传》 9:14 并且他在这里有从祭司长得来的权柄,捆绑一切求告你名的人。”
《使徒行传》 9:15 主对亚拿尼亚说:“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
《使徒行传》 9:16 我也要指示他,为我的名必须受许多的苦难。”
《使徒行传》 9:17 亚拿尼亚就去了,进入那家,把手按在扫罗身上说:“兄弟扫罗,在你来的路上向你显现的主,就是耶稣,打发我来,叫你能看见,又被圣灵充满。”
《使徒行传》 9:18 扫罗的眼睛上好像有鳞立刻掉下来,他就能看见,于是起来受了洗,
《使徒行传》 9:19 吃过饭就健壮了。扫罗和大马士革的门徒同住了些日子,
《使徒行传》 9:20 就在各会堂里宣传耶稣,说他是 神的儿子。
《使徒行传》 9:21 凡听见的人都惊奇说:“在耶路撒冷残害求告这名的,不是这人吗?并且他到这里来,特要捆绑他们,带到祭司长那里。”
《使徒行传》 9:22 但扫罗越发有能力,驳倒住大马士革的犹太人,证明耶稣是基督。
《腓立比书》 3:5 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
《腓立比书》 3:6 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
《腓立比书》 3:7 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
《马太福音》 24:14 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
解读:
保罗本来是迫害教会和耶稣门徒的,后来因为主耶稣向他显现异像,使其眼瞎,然后又派人治好他,并且赐给他圣灵,于是他就转而全力宣传耶稣。
因为保罗主要在外邦传道,所以因为保罗的大力宣传,福音才能传遍天下,才有如今我们所能看到的《圣经》,否者耶稣所传的福音早就被不信耶稣的犹太教除灭了。
天使和魔鬼都服从主耶稣,魔鬼也是圣灵的化身,圣灵可以转化为魔鬼,魔鬼是主耶稣试探和试炼人的工具,主耶稣曾使犹大入魔而告发自己。
根据保罗所传的福音内容可以判定,保罗在所传的福音中加入了魔鬼的毒药,智者如果能将其中的毒药屏蔽,那么还是能因《圣经》而得福。

主耶稣所传的真正福音中关于诫命、律法和罪如下所说:
《申命记》 6:25 我们若照耶和华我们 神所吩咐的一切诫命,谨守遵行,这就是我们的义了。’
《申命记》 30:10 你若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谨守这律法书上所写的诫命,律例,又尽心尽性归向耶和华你的神,他必使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并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产的,都绰绰有余,因为耶和华必在喜悦你,降福与你,像从前喜悦你列祖一样。
《出埃及记》 20:6 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申命记》 11:1 你要爱耶和华你的 神,常守他的吩咐、律例、典章、诫命。
《利未记》 26:14 你们若不听从我,不遵行我的诫命,
《利未记》 26:15 厌弃我的律例,厌恶我的典章,不遵行我一切的诫命,背弃我的约。
《利未记》 26:16 我待你们就要这样:我必命定惊惶,叫眼目乾瘪、精神消耗的痨病、热病辖制你们。你们也要白白地撒种,因为仇敌要吃你们所种的。
《利未记》 26:17 我要向你们变脸,你们就要败在仇敌面前。恨恶你们的必辖管你们。无人追赶,你们却要逃跑。
《利未记》 26:18 你们因这些事若还不听从我,我就要为你们的罪加七倍惩罚你们。
解读:
遵守上帝的诫命和律例就不会有罪,就是义人,否则就是有罪,就要遭受到惩罚。诫命共有十条。爱上帝者必守其诫命,守其诫命者必守其律例和典章。

《马太福音》 22:37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
《马太福音》 22:38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马太福音》 22: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马太福音》 22:40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解读:
遵守神的第一大诫命就必然遵守上帝的一切诫命、律例及典章,因为一心一意爱神就必须遵守神的一切诫命、律例及典章。遵守上帝的第二大诫命则必然有爱心,就能行善积德。

《约翰一书》 2:3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
《约翰一书》 2:4 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约翰一书》 5:2 我们若爱 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 神的儿女。
《约翰一书》 5:3 我们遵守 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解读:
不遵守神的诫命就是不爱神,爱神则必然遵守神的诫命,违背神的律法也是不爱神的表现,这就违背了神的诫命。

《马太福音》 7:21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约翰一书》 3:24 遵守 神命令的,就住在 神里面, 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 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约翰一书》 4:13  神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
《约翰一书》 3:9 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注: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
解读:
不遵守神的命令就没有圣灵,有圣灵者就必然遵守神的命令。神的命令就是神的旨意,神的旨意包括诫命、律例和典章。

《约翰一书》 3:4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
《约翰一书》 3:6 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
《约翰一书》 3:8 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 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约翰一书》 3:9 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注: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
《约翰一书》 3:10 从此就显出谁是 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解读:
违背律法就是犯罪,犯罪者就没有圣灵,有圣灵者就绝不会犯罪,所以要得圣灵而获得永生者就必然遵守上帝的一切律法,上帝的诫命属于律法,为律法中之最重要者。凡是因为违背上帝的律法而犯罪者就属于魔鬼,或者成为魔鬼的女儿。

《约翰一书》 2:1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约翰一书》 2:12 小子们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的罪藉着主名得了赦免。
《约翰一书》 2:2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马太福音》 9:6 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就对瘫子说:“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解读:
没有得到圣灵的人就有可能会犯罪,罪人可以通过信靠耶稣为他赎罪。

《约翰福音》 8:11 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马太福音》 3:8 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
《约翰一书》 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诗篇》 32:3 我闭口不认罪的时候,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乾。
《雅各书》 5:16 所以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启示录》 2:5 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临到你那里,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
《启示录》 2:16 所以你当悔改!若不悔改,我就快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攻击他们。
解读:
犯了罪的人要认罪并悔改,不要再犯罪,即要遵守上帝的诫命和律法。如果不遵守上帝诫命和律法就必然会再犯罪,那就是没有悔改或者说悔而不改。耶稣不会为不认罪或不悔改的人们赎罪,他们就会死于罪中。所谓悔改就是遵守上帝的诫命、律例和典章。

《马太福音》 7:21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马太福音》 5:17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马太福音》 5: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约翰福音》 8:10 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约翰福音》 8:11 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马太福音》 23:2 说:“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
《马太福音》 23:3 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
解读:
主耶稣明确告诉人们,必须遵守上帝的律法,即不能犯罪。

保罗的魔论如下所说:
1.保罗宣传没有律法就没有罪的魔论
《罗马书》 5:13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罗马书》 7:8 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罗马书》 7:9 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罗马书》 7:10 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
《罗马书》 7:11 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
《罗马书》 7: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解读:
保罗故意把人们有罪的责任推给颁布律法的上帝。因果报应是宇宙通用法则,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论上帝是否宣布律法,都会按照因果报应的法则执行。上帝向犹太人颁布十大诫命就是为了拯救犹太人,让他们明白做什么会犯罪,从而让他们避免犯罪。同时还给他们一个赎罪之法,让他们做赎罪祭。保罗宣传没有律法就没有罪,就是让某些不想遵守律法的人从心里恨上帝。

《创世记》 4:8 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
《创世记》 4:7 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
《创世记》 4:11 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
《创世记》 4:12 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
《创世记》 4:13 该隐对耶和华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
解读:
该隐时期上帝也没有给出任何律法,可是当该隐杀了他弟弟亚伯时,上帝还是定了他的罪,并给予惩罚。

《创世记》 6:5 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
《创世记》 6:11 世界在 神面前败坏,地上满了强暴。
《创世记》 6:12 神观看世界,见是败坏了;凡有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行为。
《创世记》 6:13 神就对挪亚说:“凡有血气的人,他的尽头已经来到我面前,因为地上满了他们的强暴,我要把他们和地一并毁灭。
《创世记》 7:21 凡在地上有血肉的动物,就是飞鸟、牲畜、走兽和爬在地上的昆虫,以及所有的人都死了;
解读:
挪亚时期上帝也没有给出任何律法,可是还是定那些道德败坏的不义之人有罪,然后用大洪水灭掉了他们。遵守道德就是凡人的根本律法,凡败坏道德者都有罪,爱神是最大的道德,其次就是爱人如己。如果不遵守道德规范就是不义之人,就是有罪之人。

《创世纪》18:20耶和华说,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声闻于我。
《创世纪》18:22二人转身离开那里,向所多玛去。但亚伯拉罕仍旧站在耶和华面前。
《创世纪》18:13我们要毁灭这地方。因为城内罪恶的声音在耶和华面前甚大,耶和华差我们来,要毁灭这地方。
《创世纪》19:24当时,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
解读:
在耶和华上帝通过摩西跟犹太人宣布任何诫命和法律以前,也曾判定所多玛和蛾摩拉有罪,对他们进行了审判,把所多玛和蛾摩拉两个城灭了。可见,并非没有律法就没有罪。

2.保罗宣传信耶稣就不要遵守律法,他要把上帝律法废掉。
《加拉太书》 2: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加拉太书》 3:11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 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加拉太书》 5:4 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哥林多前书》9:20 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罗马书》3:28所以(有古卷作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
《加拉太书》5:18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以西结书》 3:20 再者,义人何时离义而犯罪,我将绊脚石放在他面前,他就必死。因你没有警戒他,他必死在罪中,他素来所行的义不被记念,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注:原文作“血”)。
解读:
不遵守神的律法就是没有遵守上帝的旨意,就是不爱神,也就没有遵守神的第一条诫命,即没有“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
义人就是无罪之人,凡遵守上帝诫命的人就必然遵守上帝的一切律法,就可以成为义人。而且在上帝律法中有赎罪祭,犹太人可以依法行之而获得上帝的赦罪从而成为义人,可见保罗纯粹是胡说。保罗还宣传自己不在律法之下,即自己可以不遵守上帝律法,可见他宣传的是魔鬼理论。
被圣灵引导者绝对会在律法之下,即全面遵守上帝的律法,保罗宣传“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和“不在乎遵守律法”就是引导基督教徒犯罪。

《申命记》 6:25 我们若照耶和华我们 神所吩咐的一切诫命,谨守遵行,这就是我们的义了。’
解读:
只要遵守上帝的诫命就能成为义人,并非如保罗所说“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 神面前称义”

《马太福音》 1:18 耶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他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
《马太福音》 1:19 她丈夫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
解读:
显然主耶稣的养父约瑟就是靠遵守上帝的诫命和律法而成为义人的。

《创世记》 17:11 你们都要受割礼(注:原文作“割阳皮”。14、23、24、25节同),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
《创世记》 17:13 你家里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
《创世记》 17:14 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
《加拉太书》 5:2 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
《加拉太书》 5:6 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
《哥林多前书》 7:19 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 神的诫命就是了。
解读:
上帝的律法要求犹太人必须接受割礼,但是保罗宣传信耶稣就不要接受割礼,这显然就是为了引导基督教徒犯罪。

《罗马书》 13: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罗马书》 13:10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罗马书》 13:9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加拉太书》 5:14 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马太福音》 22:40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解读:
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是“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和“爱人如己”两条,其中最大的一条诫命是“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而“爱人如己”只是第二重要的诫命,可见不能用“爱人如己”代替全部律法。“爱人”不能完全代表“爱神”。否者爱 神就不会是第一大诫命了。
守逾越节是上帝的律法,但是“爱人如己”不能代替守逾越节,诸如此类的例子很多,所以“爱人如己”不能代替全部律法,不明上帝律法就不知道如何“爱人如己”,如果教导别人不守逾越节而使别人犯罪,那就是害人。如果“爱人如己”就能完全律法,那上帝就完全没有必要宣布别的律法了。

3.耶稣福音是为犹太人准备的。
《出埃及记》 12:43 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逾越节的例是这样:外邦人都不可吃这羊羔”(耶稣就是逾越节的羊羔)
《马太福音》 10:5 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吩咐他们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马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
《马太福音》 15:24 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
《马太福音》 15:25 那妇人来拜他,说:“主啊,帮助我!”
《马太福音》 15:26 他回答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
《马太福音》 15:27 妇人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
《马太福音》 15:28 耶稣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从那时候,她女儿就好了。
解读:
耶稣亲口说,他奉上帝差遣到以色列家传福音,可见福音不是给外邦人的,迷失的羊就是不明正法的犹太人。当然如果外邦人有大信心,那么也是可以给他们治病的,但是没有说可以传福音给外邦人。
后来外邦人虽然跟着保罗信了耶稣,但是没有遵守上帝律法,不遵守上帝十大诫命中“不准杀人”的诫命,所以曾经组成了十字东征军,杀人放火。在近代以及现代,信耶稣的欧洲和美国人都在全球干着杀人放火的勾当(当然如今的犹太人也忘记了上帝诫命和律法,在中东肆意杀人)

4.魔鬼保罗向不遵守上帝律法的外邦人传假福音。
《使徒行传》 13:46 保罗和巴拿巴放胆说:“ 神的道先讲给你们,原是应当的;只因你们弃绝这道,断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们就转向外邦人去。
《使徒行传》 13:47 因为主曾这样吩咐我们说:‘我已经立你(保罗)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极。’”
解读:
这里保罗主要向外邦人传福音,这与主耶稣在世时所说只传给犹太人是不一样,所以保罗是被撒旦所骗,被撒旦所摄持。

5.魔鬼保罗与彼得为敌。
《马太福音》 16:18 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注:“权柄”原文作“门”)。
《马太福音》 16:19 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约翰福音》 21:14 耶稣从死里复活以后向门徒显现,这是第三次。
《约翰福音》 21:17 第三次对他说:“约翰的儿子西门,你爱我吗?”彼得因为耶稣第三次对他说:“你爱我吗”,就忧愁,对耶稣说:“主啊,你是无所不知的,你知道我爱你。”耶稣说:“你喂养我的羊。
《申命记》 32:4 他是磐石,他的作为完全,他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无伪的 神,又公义,又正直。
《哥林多前书》 10:4 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解读:
矶法是亚兰语,翻译成中文就是“磐石”的意思。而彼得是“石头”在希腊语中的发音。西门,是彼得原来的名字。耶稣将西门改名为矶法或彼得,并把领导教会及开放天国和捆版魔鬼的权利交给了他,矶法代表神行使权力。矶法就是迦叶尊者再来,就是雷祖黄帝再来,就是《西游记》中的沙僧,实为主耶稣的雷祖分身。

《加拉太书》 2:11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
《加拉太书》 2:12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
《加拉太书》 2:13 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夥装假。
《加拉太书》 2:14 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加拉太书》 2:14但我一见他们所行的不合福音的真理,就当众对矶法说:“你是犹太人,生活既然像外族人而不像犹太人,怎么还勉强外族人跟随犹太人的规矩呢?”(新译本 加拉太书2章14节)
解读:
所谓抵挡就是排挤、攻击、甚至诽谤。耶稣已经把天国的钥匙都交给彼得了,即把圣灵都交给彼得了。保罗反对彼得就是与圣灵作对,就是与天国作对,彼得有权利审判他。
这也说明保罗所传之法与彼得所传之法是相冲突的,彼得遵守主耶稣升天前的教诲,只将包含律法的福音传给犹太人,而保罗却违背主的意图,将上帝律法移除后的福音传给外邦人。
凡遵守上帝律法的外邦人就变成了犹太人,外邦人是指不遵守上帝律法的人。彼得可能开始想让外邦人接受上帝的律法,所以接触外邦人,都是后来无法实现,就不再与外邦人接触。

6.保罗曾是敌基督,后来变成假基督。
《约翰一书》2:18 “小子们哪,如今是末时了。你们曾听见说,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
《约翰一书》2:19 “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
《约翰一书》 2:22 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
《哥林多前书》 14:18 我感谢 神,我(保罗)说方言比你们众人还多。
《腓立比书》1:21 因我(保罗)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
《马太福音》 24:24 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
解读:
保罗在耶稣升天后就大肆捉拿、捕杀基督教徒,不承认耶稣是上帝的独子,所以约翰这里指的“敌基督”就是当初捕杀耶稣追随者的保罗。
保罗后来入了彼得的教会信了基督,但是后来出走到外邦,与路加一起传播没有上帝律法的假福音,所以约翰说“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

7.真正信耶稣不仅仅指信耶稣是上帝独子或神,还要信耶稣所说过的一切话,并遵照执行。
《约翰福音》 6:40 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马太福音》 24:35 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
《约翰福音》 8:43 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
《约翰福音》 5:24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约翰福音》 5:34 其实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然而我说这些话,为要叫你们得救。
《约翰福音》 6:63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
解读:
保罗狭隘地定义“信耶稣”的含义,保罗忽略耶稣说过要成全律法而不是废除律法的话。保罗采用断章取义的手法掩盖信耶稣的真实含义。

5.11章《路加福音》中的问题

路加(希腊语:Λουκα,Loukas),生于叙利亚,公元61年-62年间写了《路加福音》,记载了施洗约翰、耶稣的出生、童年、传道、受难、复活等事。公元63年写了《路加福音》的续篇《使徒行传》,记载了初代教会的历史,路加曾在意大利,法国,及巴尔干一带传教,在马其顿殉教,享年八十四岁,以牛为象征。在新约圣经中共有三处提到路加的名字(西4:14;提后4:11;门24)。
使徒保罗称他为“亲爱的医生路加”。保罗在致提摩太的书信中说:“独有路加在我这里”,可见路加与使徒保罗关系非常密切。

一、疑点
《路加福音》:10:1这事以后,主又设立七十个人,差遣他们两个两个地在他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
《路加福音》:10:2就对他们说:“要收的庄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们当求庄稼的主打发工人出去收他的庄稼。
《路加福音》:10:9要医治城中的病人,对他们宣讲:‘ 神的国临近你们了。’
《路加福音》:10:17那七十个人欢欢喜喜地回来,说:“主啊,因你的名,连鬼也服了我们。”
《马太福音》10:5 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吩咐他们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马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
解读:
主耶稣差遣七十个人这一段只有在《路加福音》里出现,在其他的福音里没有出现这一情节,所以本人觉得这一段很可能是作者路加自己加进去的,因为加进这一段以后,由于这七十个人都没有名字记录下来,所以就有很多人可以任意冒充主耶稣的门徒了,而且这里说这些人也都能医治病人,都能赶鬼,那么就可以造成这些人都有圣灵的假象,因为能治病和能赶鬼是有圣灵的体现。有了这一段才有《路加福音》存在的理由,而别的福音里都没有记载有路加这个人。在别的福音里,主耶稣只指定了十二个门徒去传法。

《民数记》11:25 耶和华在云中降临,对摩西说话,把降与他身上的灵分赐那七十个长老,灵停在他们身上的时候,他们就受感说话,以后却没有再说。
解读:
如果耶稣确实差遣七十个人,那么从侧面证明耶稣就是摩西再来。如果耶稣没有差遣七十个人,那么就是路加参考了《民数记》而编造出这七十个人。

二、魔论
A:《路加福音》
10: 25-26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老师,我应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呢?”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怎么念的呢?”
10:27-28 他回答:“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 神,并且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耶稣说:“你答得对,你这样行,就必得生命。”
解读:
这里说上帝律法为“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这显然是错误的。

马太福音(马可12:28/31)
22:34 法利赛人听见耶稣使撒都该人无话可说,就聚集在一起。
22:35 他们中间有一个律法家,试探耶稣说:
22:36“老师,律法中哪一条诫命是最重要的呢?”
22:37他回答:“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
22:38这是最重要的第一条诫命。
22:39第二条也和它相似,就是要爱人如己。
《马太福音》 5:43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马太福音》 5:44 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马太福音》5:45 好叫你们成为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使太阳照恶人,也照好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解读:
从上面比较可知,《路加福音》是完全错误的,《路加福音》借用法利赛人的口把主耶稣说的代表博爱的“爱人如己”改变成了狭隘的“爱邻舍如自己”,也就是《路加福音》借用法利赛人的口擅自改变上帝律法了。“爱人如己”包括“爱邻舍如自己”和“爱自己的仇敌”,也就是要爱一切人。

《路加福音》
10:29那人想证明自己有理,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
10:30耶稣回答:“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服,把他打得半死,撇下他一个人就走了
10:31 正好有一个祭司,从那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旁边走过去了。
10:32 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那里,看见他,也照样从旁边走过去了。
10:33 只有一个撒玛利亚人,旅行来到他那里,看见了,就动了怜悯的心,
10:34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把他扶上自己的牲口,带他到客店里照顾他。
10:35 第二天,他拿出两个银币交给店主,说:‘请你照顾他,额外的开支,我回来的时候必还给你。’
10:36 你想,这三个人,谁是那个落在强盗手中的人的邻舍呢?”
10:37 他说:“是那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作吧。”
解读:
这段话的意思就是帮助自己的人就是自己的邻舍,所以他推导出爱邻舍就爱帮助自己的人,这显然是错误的结论。

《路加福音》 6:35 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因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
解读:
虽然这里也说“要爱仇敌”,但是已经不是作为上帝的律法了。

《路加福音》16:16 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此 神国的福音传开了,人人努力要进去。
《马太福音》5:17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启示录》 11:3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毛衣,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启示录》 11:12 两位先知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来,对他们说:“上到这里来!”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了。
《启示录》 12:17 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儿女争战,这儿女就是那守 神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那时龙就站在海边的沙上。
解读:
根据《马太福音》律法和先知并没有到约翰为止,到《启示录》中还有两个先知要出现,而且耶稣再来时,要入天国的人一定要守诫命。

B:《路加福音》
22:35耶稣又对他们说:“从前我差你们出去,没有带钱囊、口袋、鞋子,你们缺乏什么没有?”他们说:“没有。”
22:36 耶稣说:“但现在,有钱囊的应当带着,有口袋的也是这样;没有刀的,要卖掉衣服去买刀。
22:38 他们说:“主啊,请看,这里有两把刀。”耶稣说:“够了。”
22:49 左右的人见了,就说:“主啊,我们用刀砍好吗?”
22:50 他们中间有一个人砍了大祭司的仆人一刀,削掉他的右耳。

我们再来看《马太福音》是怎么说的。
26:50-2 耶稣对他说:“朋友,你来要作的事,快作吧!”于是那些人上前来,动手拿住耶稣,逮捕了他。有一个与耶稣在一起的人,伸手拔出刀来,砍了大祭司的仆人一刀,削掉他的一只耳朵。耶稣对他说:“把你的刀收回原处!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
解读:
由此可见,《路加福音》里又伪造了耶稣的话,所以后来的基督教(天主教)依据这些伪造的话就大兴刀兵,杀人放火,无恶不做,十字军东征和八国联军入侵中国,殖民其他国家都是依据这些伪造的福音内容而行的。

C:《路加福音》
10:17 那七十个人欢欢喜喜地回来,说:“主啊,因你的名,连鬼也服了我们”
10:18 耶稣说:“我看见撒但,像闪电一样从天坠落。
10:19 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去践踏蛇和蝎子,胜过仇敌的一切能力。绝对没有什么能伤害你们了。
解读:
这里的“践踏蛇和蝎子”也只在《路加福音》里出现,在其他三个福音里没有出现,这显然也是跟耶稣教导的“爱自己的仇敌”相违背的,这也是后来的基督教徒不畏惧杀人放火的理论依据,他们可以凭着自己的喜好任意认定谁是蛇和蝎子(或恐怖分子),然后他们就可以去肆意践踏。凡人的智慧是有限的,凡人认为对的不一定对,凡人认为错的也不一定错,所以凡人没有权利去审判别人,去践踏别人。而末日的审判权是归于神或神赋予了权柄的天使们。
显然这一段也是路加伪造的。由以上可见,《路加福音》是魔鬼在真福音中加入了很多魔论的伪造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