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章《路加福音》中的问题

路加(希腊语:Λουκα,Loukas),生于叙利亚,公元61年-62年间写了《路加福音》,记载了施洗约翰、耶稣的出生、童年、传道、受难、复活等事。公元63年写了《路加福音》的续篇《使徒行传》,记载了初代教会的历史,路加曾在意大利,法国,及巴尔干一带传教,在马其顿殉教,享年八十四岁,以牛为象征。在新约圣经中共有三处提到路加的名字(西4:14;提后4:11;门24)。
使徒保罗称他为“亲爱的医生路加”。保罗在致提摩太的书信中说:“独有路加在我这里”,可见路加与使徒保罗关系非常密切。

一、疑点
《路加福音》:10:1这事以后,主又设立七十个人,差遣他们两个两个地在他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
《路加福音》:10:2就对他们说:“要收的庄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们当求庄稼的主打发工人出去收他的庄稼。
《路加福音》:10:9要医治城中的病人,对他们宣讲:‘ 神的国临近你们了。’
《路加福音》:10:17那七十个人欢欢喜喜地回来,说:“主啊,因你的名,连鬼也服了我们。”
《马太福音》10:5 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吩咐他们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马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
解读:
主耶稣差遣七十个人这一段只有在《路加福音》里出现,在其他的福音里没有出现这一情节,所以本人觉得这一段很可能是作者路加自己加进去的,因为加进这一段以后,由于这七十个人都没有名字记录下来,所以就有很多人可以任意冒充主耶稣的门徒了,而且这里说这些人也都能医治病人,都能赶鬼,那么就可以造成这些人都有圣灵的假象,因为能治病和能赶鬼是有圣灵的体现。有了这一段才有《路加福音》存在的理由,而别的福音里都没有记载有路加这个人。在别的福音里,主耶稣只指定了十二个门徒去传法。

《民数记》11:25 耶和华在云中降临,对摩西说话,把降与他身上的灵分赐那七十个长老,灵停在他们身上的时候,他们就受感说话,以后却没有再说。
解读:
如果耶稣确实差遣七十个人,那么从侧面证明耶稣就是摩西再来。如果耶稣没有差遣七十个人,那么就是路加参考了《民数记》而编造出这七十个人。

二、魔论
A:《路加福音》
10: 25-26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老师,我应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呢?”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怎么念的呢?”
10:27-28 他回答:“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 神,并且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耶稣说:“你答得对,你这样行,就必得生命。”
解读:
这里说上帝律法为“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这显然是错误的。

马太福音(马可12:28/31)
22:34 法利赛人听见耶稣使撒都该人无话可说,就聚集在一起。
22:35 他们中间有一个律法家,试探耶稣说:
22:36“老师,律法中哪一条诫命是最重要的呢?”
22:37他回答:“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
22:38这是最重要的第一条诫命。
22:39第二条也和它相似,就是要爱人如己。
《马太福音》 5:43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马太福音》 5:44 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马太福音》5:45 好叫你们成为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使太阳照恶人,也照好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解读:
从上面比较可知,《路加福音》是完全错误的,《路加福音》借用法利赛人的口把主耶稣说的代表博爱的“爱人如己”改变成了狭隘的“爱邻舍如自己”,也就是《路加福音》借用法利赛人的口擅自改变上帝律法了。“爱人如己”包括“爱邻舍如自己”和“爱自己的仇敌”,也就是要爱一切人。

《路加福音》
10:29那人想证明自己有理,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
10:30耶稣回答:“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服,把他打得半死,撇下他一个人就走了
10:31 正好有一个祭司,从那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旁边走过去了。
10:32 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那里,看见他,也照样从旁边走过去了。
10:33 只有一个撒玛利亚人,旅行来到他那里,看见了,就动了怜悯的心,
10:34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把他扶上自己的牲口,带他到客店里照顾他。
10:35 第二天,他拿出两个银币交给店主,说:‘请你照顾他,额外的开支,我回来的时候必还给你。’
10:36 你想,这三个人,谁是那个落在强盗手中的人的邻舍呢?”
10:37 他说:“是那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作吧。”
解读:
这段话的意思就是帮助自己的人就是自己的邻舍,所以他推导出爱邻舍就爱帮助自己的人,这显然是错误的结论。

《路加福音》 6:35 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因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
解读:
虽然这里也说“要爱仇敌”,但是已经不是作为上帝的律法了。

《路加福音》16:16 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此 神国的福音传开了,人人努力要进去。
《马太福音》5:17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启示录》 11:3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毛衣,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启示录》 11:12 两位先知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来,对他们说:“上到这里来!”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了。
《启示录》 12:17 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儿女争战,这儿女就是那守 神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那时龙就站在海边的沙上。
解读:
根据《马太福音》律法和先知并没有到约翰为止,到《启示录》中还有两个先知要出现,而且耶稣再来时,要入天国的人一定要守诫命。

B:《路加福音》
22:35耶稣又对他们说:“从前我差你们出去,没有带钱囊、口袋、鞋子,你们缺乏什么没有?”他们说:“没有。”
22:36 耶稣说:“但现在,有钱囊的应当带着,有口袋的也是这样;没有刀的,要卖掉衣服去买刀。
22:38 他们说:“主啊,请看,这里有两把刀。”耶稣说:“够了。”
22:49 左右的人见了,就说:“主啊,我们用刀砍好吗?”
22:50 他们中间有一个人砍了大祭司的仆人一刀,削掉他的右耳。

我们再来看《马太福音》是怎么说的。
26:50-2 耶稣对他说:“朋友,你来要作的事,快作吧!”于是那些人上前来,动手拿住耶稣,逮捕了他。有一个与耶稣在一起的人,伸手拔出刀来,砍了大祭司的仆人一刀,削掉他的一只耳朵。耶稣对他说:“把你的刀收回原处!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
解读:
由此可见,《路加福音》里又伪造了耶稣的话,所以后来的基督教(天主教)依据这些伪造的话就大兴刀兵,杀人放火,无恶不做,十字军东征和八国联军入侵中国,殖民其他国家都是依据这些伪造的福音内容而行的。

C:《路加福音》
10:17 那七十个人欢欢喜喜地回来,说:“主啊,因你的名,连鬼也服了我们”
10:18 耶稣说:“我看见撒但,像闪电一样从天坠落。
10:19 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去践踏蛇和蝎子,胜过仇敌的一切能力。绝对没有什么能伤害你们了。
解读:
这里的“践踏蛇和蝎子”也只在《路加福音》里出现,在其他三个福音里没有出现,这显然也是跟耶稣教导的“爱自己的仇敌”相违背的,这也是后来的基督教徒不畏惧杀人放火的理论依据,他们可以凭着自己的喜好任意认定谁是蛇和蝎子(或恐怖分子),然后他们就可以去肆意践踏。凡人的智慧是有限的,凡人认为对的不一定对,凡人认为错的也不一定错,所以凡人没有权利去审判别人,去践踏别人。而末日的审判权是归于神或神赋予了权柄的天使们。
显然这一段也是路加伪造的。由以上可见,《路加福音》是魔鬼在真福音中加入了很多魔论的伪造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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