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章《圣经》里保罗的魔论

根据《圣经》的记载,保罗原名扫罗(徒十三9),系以色列人,属便雅悯支派(罗十一1);按血统而言,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腓三5)。他生在基利家的大数,在名师迦玛列门下,按严紧的犹太律法受教(徒廿二3)。后来成为犹太教中最严谨的法利赛人(徒廿六5),曾逼害耶稣的圣徒和逼迫教会(使徒行传九,腓三6);据他自己宣称,有一天,当他要去大马色捉拿信主的人们时,蒙主耶稣在路上向他显现(徒九1~5)。从此,他便自称奉召成为使徒(罗一1),他主要以外邦人为传扬福音的对象(加二8)。先后至少写了十三封新约书信。如下:
帖撒罗尼迦前书 (约公元50年)
帖撒罗尼迦后书 (约公元51年)
加拉太书 (约公元48-49年),
哥林多前书 (约公元55年)
哥林多后书 (约公元55年)
罗马书 (约公元57-58年),
腓立比书 (约公元62年),
歌罗西书 (约公元62年)
提摩太前书 (约公元62-63年)
提摩太后书 (约公元63-64年)
提多书 (约公元64-65年)
腓利比书 (约公元60-61年)
希伯来书 (约公元64-68年)

《使徒行传》 9:1 扫罗仍然向主的门徒口吐威吓凶杀的话,去见大祭司,
《使徒行传》 9:2 求文书给大马士革的各会堂,若是找着信奉这道的人,无论男女,都准他捆绑带到耶路撒冷。
《使徒行传》 9:3 扫罗行路,将到大马士革,忽然从天上发光,四面照着他。
《使徒行传》 9:4 他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
《使徒行传》 9:5 他说:“主啊,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
《使徒行传》 9:6 起来!进城去,你所当做的事,必有人告诉你。”
《使徒行传》 9:7 同行的人站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听见声音,却看不见人。
《使徒行传》 9:8 扫罗从地上起来,睁开眼睛,竟不能看见什么。有人拉他的手,领他进了大马士革。
《使徒行传》 9:9 三日不能看见,也不吃,也不喝。
《使徒行传》 9:10 当下,在大马士革有一个门徒,名叫亚拿尼亚。主在异象中对他说:“亚拿尼亚。”他说:“主,我在这里。”
《使徒行传》 9:11 主对他说:“起来!往直街去,在犹大的家里,访问一个大数人,名叫扫罗,他正祷告;
《使徒行传》 9:12 又看见了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进来按手在他身上,叫他能看见。”
《使徒行传》 9:13 亚拿尼亚回答说:“主啊,我听见许多人说,这人怎样在耶路撒冷多多苦害你的圣徒,
《使徒行传》 9:14 并且他在这里有从祭司长得来的权柄,捆绑一切求告你名的人。”
《使徒行传》 9:15 主对亚拿尼亚说:“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
《使徒行传》 9:16 我也要指示他,为我的名必须受许多的苦难。”
《使徒行传》 9:17 亚拿尼亚就去了,进入那家,把手按在扫罗身上说:“兄弟扫罗,在你来的路上向你显现的主,就是耶稣,打发我来,叫你能看见,又被圣灵充满。”
《使徒行传》 9:18 扫罗的眼睛上好像有鳞立刻掉下来,他就能看见,于是起来受了洗,
《使徒行传》 9:19 吃过饭就健壮了。扫罗和大马士革的门徒同住了些日子,
《使徒行传》 9:20 就在各会堂里宣传耶稣,说他是 神的儿子。
《使徒行传》 9:21 凡听见的人都惊奇说:“在耶路撒冷残害求告这名的,不是这人吗?并且他到这里来,特要捆绑他们,带到祭司长那里。”
《使徒行传》 9:22 但扫罗越发有能力,驳倒住大马士革的犹太人,证明耶稣是基督。
《腓立比书》 3:5 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
《腓立比书》 3:6 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
《腓立比书》 3:7 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
《马太福音》 24:14 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
解读:
保罗本来是迫害教会和耶稣门徒的,后来因为主耶稣向他显现异像,使其眼瞎,然后又派人治好他,并且赐给他圣灵,于是他就转而全力宣传耶稣。
因为保罗主要在外邦传道,所以因为保罗的大力宣传,福音才能传遍天下,才有如今我们所能看到的《圣经》,否者耶稣所传的福音早就被不信耶稣的犹太教除灭了。
天使和魔鬼都服从主耶稣,魔鬼也是圣灵的化身,圣灵可以转化为魔鬼,魔鬼是主耶稣试探和试炼人的工具,主耶稣曾使犹大入魔而告发自己。
根据保罗所传的福音内容可以判定,保罗在所传的福音中加入了魔鬼的毒药,智者如果能将其中的毒药屏蔽,那么还是能因《圣经》而得福。

主耶稣所传的真正福音中关于诫命、律法和罪如下所说:
《申命记》 6:25 我们若照耶和华我们 神所吩咐的一切诫命,谨守遵行,这就是我们的义了。’
《申命记》 30:10 你若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谨守这律法书上所写的诫命,律例,又尽心尽性归向耶和华你的神,他必使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并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产的,都绰绰有余,因为耶和华必在喜悦你,降福与你,像从前喜悦你列祖一样。
《出埃及记》 20:6 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申命记》 11:1 你要爱耶和华你的 神,常守他的吩咐、律例、典章、诫命。
《利未记》 26:14 你们若不听从我,不遵行我的诫命,
《利未记》 26:15 厌弃我的律例,厌恶我的典章,不遵行我一切的诫命,背弃我的约。
《利未记》 26:16 我待你们就要这样:我必命定惊惶,叫眼目乾瘪、精神消耗的痨病、热病辖制你们。你们也要白白地撒种,因为仇敌要吃你们所种的。
《利未记》 26:17 我要向你们变脸,你们就要败在仇敌面前。恨恶你们的必辖管你们。无人追赶,你们却要逃跑。
《利未记》 26:18 你们因这些事若还不听从我,我就要为你们的罪加七倍惩罚你们。
解读:
遵守上帝的诫命和律例就不会有罪,就是义人,否则就是有罪,就要遭受到惩罚。诫命共有十条。爱上帝者必守其诫命,守其诫命者必守其律例和典章。

《马太福音》 22:37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
《马太福音》 22:38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马太福音》 22: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马太福音》 22:40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解读:
遵守神的第一大诫命就必然遵守上帝的一切诫命、律例及典章,因为一心一意爱神就必须遵守神的一切诫命、律例及典章。遵守上帝的第二大诫命则必然有爱心,就能行善积德。

《约翰一书》 2:3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
《约翰一书》 2:4 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约翰一书》 5:2 我们若爱 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 神的儿女。
《约翰一书》 5:3 我们遵守 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解读:
不遵守神的诫命就是不爱神,爱神则必然遵守神的诫命,违背神的律法也是不爱神的表现,这就违背了神的诫命。

《马太福音》 7:21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约翰一书》 3:24 遵守 神命令的,就住在 神里面, 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 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约翰一书》 4:13  神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
《约翰一书》 3:9 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注: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
解读:
不遵守神的命令就没有圣灵,有圣灵者就必然遵守神的命令。神的命令就是神的旨意,神的旨意包括诫命、律例和典章。

《约翰一书》 3:4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
《约翰一书》 3:6 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
《约翰一书》 3:8 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 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约翰一书》 3:9 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注: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
《约翰一书》 3:10 从此就显出谁是 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解读:
违背律法就是犯罪,犯罪者就没有圣灵,有圣灵者就绝不会犯罪,所以要得圣灵而获得永生者就必然遵守上帝的一切律法,上帝的诫命属于律法,为律法中之最重要者。凡是因为违背上帝的律法而犯罪者就属于魔鬼,或者成为魔鬼的女儿。

《约翰一书》 2:1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约翰一书》 2:12 小子们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的罪藉着主名得了赦免。
《约翰一书》 2:2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马太福音》 9:6 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就对瘫子说:“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解读:
没有得到圣灵的人就有可能会犯罪,罪人可以通过信靠耶稣为他赎罪。

《约翰福音》 8:11 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马太福音》 3:8 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
《约翰一书》 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诗篇》 32:3 我闭口不认罪的时候,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乾。
《雅各书》 5:16 所以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启示录》 2:5 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临到你那里,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
《启示录》 2:16 所以你当悔改!若不悔改,我就快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攻击他们。
解读:
犯了罪的人要认罪并悔改,不要再犯罪,即要遵守上帝的诫命和律法。如果不遵守上帝诫命和律法就必然会再犯罪,那就是没有悔改或者说悔而不改。耶稣不会为不认罪或不悔改的人们赎罪,他们就会死于罪中。所谓悔改就是遵守上帝的诫命、律例和典章。

《马太福音》 7:21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马太福音》 5:17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马太福音》 5: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约翰福音》 8:10 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约翰福音》 8:11 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马太福音》 23:2 说:“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
《马太福音》 23:3 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
解读:
主耶稣明确告诉人们,必须遵守上帝的律法,即不能犯罪。

保罗的魔论如下所说:
1.保罗宣传没有律法就没有罪的魔论
《罗马书》 5:13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罗马书》 7:8 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罗马书》 7:9 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罗马书》 7:10 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
《罗马书》 7:11 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
《罗马书》 7: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解读:
保罗故意把人们有罪的责任推给颁布律法的上帝。因果报应是宇宙通用法则,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论上帝是否宣布律法,都会按照因果报应的法则执行。上帝向犹太人颁布十大诫命就是为了拯救犹太人,让他们明白做什么会犯罪,从而让他们避免犯罪。同时还给他们一个赎罪之法,让他们做赎罪祭。保罗宣传没有律法就没有罪,就是让某些不想遵守律法的人从心里恨上帝。

《创世记》 4:8 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
《创世记》 4:7 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
《创世记》 4:11 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
《创世记》 4:12 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
《创世记》 4:13 该隐对耶和华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
解读:
该隐时期上帝也没有给出任何律法,可是当该隐杀了他弟弟亚伯时,上帝还是定了他的罪,并给予惩罚。

《创世记》 6:5 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
《创世记》 6:11 世界在 神面前败坏,地上满了强暴。
《创世记》 6:12 神观看世界,见是败坏了;凡有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行为。
《创世记》 6:13 神就对挪亚说:“凡有血气的人,他的尽头已经来到我面前,因为地上满了他们的强暴,我要把他们和地一并毁灭。
《创世记》 7:21 凡在地上有血肉的动物,就是飞鸟、牲畜、走兽和爬在地上的昆虫,以及所有的人都死了;
解读:
挪亚时期上帝也没有给出任何律法,可是还是定那些道德败坏的不义之人有罪,然后用大洪水灭掉了他们。遵守道德就是凡人的根本律法,凡败坏道德者都有罪,爱神是最大的道德,其次就是爱人如己。如果不遵守道德规范就是不义之人,就是有罪之人。

《创世纪》18:20耶和华说,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声闻于我。
《创世纪》18:22二人转身离开那里,向所多玛去。但亚伯拉罕仍旧站在耶和华面前。
《创世纪》18:13我们要毁灭这地方。因为城内罪恶的声音在耶和华面前甚大,耶和华差我们来,要毁灭这地方。
《创世纪》19:24当时,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
解读:
在耶和华上帝通过摩西跟犹太人宣布任何诫命和法律以前,也曾判定所多玛和蛾摩拉有罪,对他们进行了审判,把所多玛和蛾摩拉两个城灭了。可见,并非没有律法就没有罪。

2.保罗宣传信耶稣就不要遵守律法,他要把上帝律法废掉。
《加拉太书》 2: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加拉太书》 3:11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 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加拉太书》 5:4 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哥林多前书》9:20 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罗马书》3:28所以(有古卷作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
《加拉太书》5:18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以西结书》 3:20 再者,义人何时离义而犯罪,我将绊脚石放在他面前,他就必死。因你没有警戒他,他必死在罪中,他素来所行的义不被记念,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注:原文作“血”)。
解读:
不遵守神的律法就是没有遵守上帝的旨意,就是不爱神,也就没有遵守神的第一条诫命,即没有“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
义人就是无罪之人,凡遵守上帝诫命的人就必然遵守上帝的一切律法,就可以成为义人。而且在上帝律法中有赎罪祭,犹太人可以依法行之而获得上帝的赦罪从而成为义人,可见保罗纯粹是胡说。保罗还宣传自己不在律法之下,即自己可以不遵守上帝律法,可见他宣传的是魔鬼理论。
被圣灵引导者绝对会在律法之下,即全面遵守上帝的律法,保罗宣传“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和“不在乎遵守律法”就是引导基督教徒犯罪。

《申命记》 6:25 我们若照耶和华我们 神所吩咐的一切诫命,谨守遵行,这就是我们的义了。’
解读:
只要遵守上帝的诫命就能成为义人,并非如保罗所说“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 神面前称义”

《马太福音》 1:18 耶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他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
《马太福音》 1:19 她丈夫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
解读:
显然主耶稣的养父约瑟就是靠遵守上帝的诫命和律法而成为义人的。

《创世记》 17:11 你们都要受割礼(注:原文作“割阳皮”。14、23、24、25节同),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
《创世记》 17:13 你家里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
《创世记》 17:14 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
《加拉太书》 5:2 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
《加拉太书》 5:6 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
《哥林多前书》 7:19 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 神的诫命就是了。
解读:
上帝的律法要求犹太人必须接受割礼,但是保罗宣传信耶稣就不要接受割礼,这显然就是为了引导基督教徒犯罪。

《罗马书》 13: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罗马书》 13:10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罗马书》 13:9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加拉太书》 5:14 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马太福音》 22:40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解读:
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是“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和“爱人如己”两条,其中最大的一条诫命是“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而“爱人如己”只是第二重要的诫命,可见不能用“爱人如己”代替全部律法。“爱人”不能完全代表“爱神”。否者爱 神就不会是第一大诫命了。
守逾越节是上帝的律法,但是“爱人如己”不能代替守逾越节,诸如此类的例子很多,所以“爱人如己”不能代替全部律法,不明上帝律法就不知道如何“爱人如己”,如果教导别人不守逾越节而使别人犯罪,那就是害人。如果“爱人如己”就能完全律法,那上帝就完全没有必要宣布别的律法了。

3.耶稣福音是为犹太人准备的。
《出埃及记》 12:43 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逾越节的例是这样:外邦人都不可吃这羊羔”(耶稣就是逾越节的羊羔)
《马太福音》 10:5 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吩咐他们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马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
《马太福音》 15:24 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
《马太福音》 15:25 那妇人来拜他,说:“主啊,帮助我!”
《马太福音》 15:26 他回答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
《马太福音》 15:27 妇人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
《马太福音》 15:28 耶稣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从那时候,她女儿就好了。
解读:
耶稣亲口说,他奉上帝差遣到以色列家传福音,可见福音不是给外邦人的,迷失的羊就是不明正法的犹太人。当然如果外邦人有大信心,那么也是可以给他们治病的,但是没有说可以传福音给外邦人。
后来外邦人虽然跟着保罗信了耶稣,但是没有遵守上帝律法,不遵守上帝十大诫命中“不准杀人”的诫命,所以曾经组成了十字东征军,杀人放火。在近代以及现代,信耶稣的欧洲和美国人都在全球干着杀人放火的勾当(当然如今的犹太人也忘记了上帝诫命和律法,在中东肆意杀人)

4.魔鬼保罗向不遵守上帝律法的外邦人传假福音。
《使徒行传》 13:46 保罗和巴拿巴放胆说:“ 神的道先讲给你们,原是应当的;只因你们弃绝这道,断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们就转向外邦人去。
《使徒行传》 13:47 因为主曾这样吩咐我们说:‘我已经立你(保罗)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极。’”
解读:
这里保罗主要向外邦人传福音,这与主耶稣在世时所说只传给犹太人是不一样,所以保罗是被撒旦所骗,被撒旦所摄持。

5.魔鬼保罗与彼得为敌。
《马太福音》 16:18 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注:“权柄”原文作“门”)。
《马太福音》 16:19 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约翰福音》 21:14 耶稣从死里复活以后向门徒显现,这是第三次。
《约翰福音》 21:17 第三次对他说:“约翰的儿子西门,你爱我吗?”彼得因为耶稣第三次对他说:“你爱我吗”,就忧愁,对耶稣说:“主啊,你是无所不知的,你知道我爱你。”耶稣说:“你喂养我的羊。
《申命记》 32:4 他是磐石,他的作为完全,他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无伪的 神,又公义,又正直。
《哥林多前书》 10:4 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解读:
矶法是亚兰语,翻译成中文就是“磐石”的意思。而彼得是“石头”在希腊语中的发音。西门,是彼得原来的名字。耶稣将西门改名为矶法或彼得,并把领导教会及开放天国和捆版魔鬼的权利交给了他,矶法代表神行使权力。矶法就是迦叶尊者再来,就是雷祖黄帝再来,就是《西游记》中的沙僧,实为主耶稣的雷祖分身。

《加拉太书》 2:11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
《加拉太书》 2:12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
《加拉太书》 2:13 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夥装假。
《加拉太书》 2:14 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加拉太书》 2:14但我一见他们所行的不合福音的真理,就当众对矶法说:“你是犹太人,生活既然像外族人而不像犹太人,怎么还勉强外族人跟随犹太人的规矩呢?”(新译本 加拉太书2章14节)
解读:
所谓抵挡就是排挤、攻击、甚至诽谤。耶稣已经把天国的钥匙都交给彼得了,即把圣灵都交给彼得了。保罗反对彼得就是与圣灵作对,就是与天国作对,彼得有权利审判他。
这也说明保罗所传之法与彼得所传之法是相冲突的,彼得遵守主耶稣升天前的教诲,只将包含律法的福音传给犹太人,而保罗却违背主的意图,将上帝律法移除后的福音传给外邦人。
凡遵守上帝律法的外邦人就变成了犹太人,外邦人是指不遵守上帝律法的人。彼得可能开始想让外邦人接受上帝的律法,所以接触外邦人,都是后来无法实现,就不再与外邦人接触。

6.保罗曾是敌基督,后来变成假基督。
《约翰一书》2:18 “小子们哪,如今是末时了。你们曾听见说,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
《约翰一书》2:19 “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
《约翰一书》 2:22 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
《哥林多前书》 14:18 我感谢 神,我(保罗)说方言比你们众人还多。
《腓立比书》1:21 因我(保罗)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
《马太福音》 24:24 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
解读:
保罗在耶稣升天后就大肆捉拿、捕杀基督教徒,不承认耶稣是上帝的独子,所以约翰这里指的“敌基督”就是当初捕杀耶稣追随者的保罗。
保罗后来入了彼得的教会信了基督,但是后来出走到外邦,与路加一起传播没有上帝律法的假福音,所以约翰说“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

7.真正信耶稣不仅仅指信耶稣是上帝独子或神,还要信耶稣所说过的一切话,并遵照执行。
《约翰福音》 6:40 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马太福音》 24:35 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
《约翰福音》 8:43 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
《约翰福音》 5:24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约翰福音》 5:34 其实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然而我说这些话,为要叫你们得救。
《约翰福音》 6:63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
解读:
保罗狭隘地定义“信耶稣”的含义,保罗忽略耶稣说过要成全律法而不是废除律法的话。保罗采用断章取义的手法掩盖信耶稣的真实含义。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