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2章 《楞严经》之如来四种清净明诲

《楞严经》卷六:
原文:
“佛告阿难。汝常闻我毗奈耶中,宣说修行三决定义。所谓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阿难。云何摄心,我名为戒。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诸魔,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炽盛世间,广行贪淫,为善知识,令诸众生落爱见坑失菩提路。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断心淫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只名热砂。”
解读:
决定清净明诲就是绝对不会改变的、能够使人清净修行的、使人觉悟的教诲。
佛在讲戒律的时候常常宣说三个不可更改的修行之路,“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也称无漏三学,简称“戒定慧”,摄持自己的心不妄想就是戒。
如果要修三摩地,则首先必须要摄心为戒,这里强调必须要守四种戒,即四种清净明诲。首先就是戒淫心,有淫心者不能解脱生死。修三摩地(三昧,定,禅)者,如果能入禅定境界,又不断淫心,则必然会成为魔。

原文:
阿难。又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杀,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杀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落神道。上品之人,为大力鬼。中品则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下品当为地行罗刹。彼诸鬼神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提路。阿难。我令比丘食五净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命根。汝婆罗门,地多蒸湿,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来灭度之后,食众生肉,名为释子。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杀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断杀生。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二决定清净明诲。……若诸比丘,不服东方丝绵绢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于世真脱,酬还宿债,不游三界。
解读:
第二种决定清净明诲就是要戒杀心,不能杀生,不得吃肉,吃肉者助长别人杀生。有杀心者,如果有禅定境界,就会落入神道,必成为鬼神。以前如来佛在世时有比丘吃肉,那是因为当地草菜不生,没有东西可吃,所以那些肉是如来用神通力变化出来的,是没有生命的。修道者不仅不应该吃肉,即使是从动物身上出来的东西如奶、皮革、丝绸等都不能用,乳酪和醍醐也不能吃。

原文:
阿难。又复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偷,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偷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偷,必落邪道。上品精灵、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潜匿奸欺,称善知识。各自谓已得上人法。诱惑无识,恐令失心。所过之处,其家耗散。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舍贪,成菩提道。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于残生,旅泊三界,示一往还,去已无返。云何贼人假我衣服,裨贩如来,造种种业,皆言佛法,却非出家具戒比丘,为小乘道。由是疑误无量众生,堕无间狱。若我灭后,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提,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然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长揖世间,永脱诸漏。虽未即明无上觉路。是人于法已决定心。若不为此舍身微因,纵成无为,必还生人,酬其宿债。如我马麦正等无异。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断偷盗,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三决定清净明诲。
解读:
第三种决定清净明诲就是要戒偷心,否则如果有禅定境界,就会变成精灵、妖魅、邪人或被诸魅所附身,必然会落入邪道。贪心滋生偷心,故也要去贪心。比丘不自己烧饭吃,而循方乞食,就是为了令其舍去贪心,成菩提道。
在世尊涅槃后,如果有比丘发心决定修定,如果能在如来形像之前,身然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那么这人无始以来的所有宿债全部还清,这样才能走上解脱之路。如果不能做这一点点的舍身为因,纵然达到了无为心的境界,必然还要转投为人身。可见,正式修定之前,除了要念佛消罪外,还要烧一点点身还无始以来的宿债,修道者出家时在佛像前用香烧戒疤就是为了消宿债。欠债不还等同于偷!
《马太福音》 5:26 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原文:
阿难。如是世界六道众生,虽则身心无杀盗淫,三行已圆,若大妄语,即三摩地不得清净,成爱见魔,失如来种。所谓未得谓得,未证言证。或求世间尊胜第一。谓前人言,我今已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诸位菩萨。求彼礼忏,贪其供养。是一颠迦,销灭佛种。如人以刀断多罗木。佛记是人永殒善根,无复知见。沈三苦海,不成三昧。我灭度后,敕诸菩萨及阿罗汉,应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种种形,度诸轮转。或作沙门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淫女寡妇,奸偷屠贩,与其同事,称赞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终不自言我真菩萨,真阿罗汉,泄佛密因,轻言末学。唯除命终,阴有遗付。云何是人惑乱众生,成大妄语。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复断除诸大妄语。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四决定清净明诲。
解读:
第三种决定清净明诲就是要戒大妄语,不能妄言自己证道,不能自言自己获得什么果位,或是什么境界的菩萨,以求别人来礼拜或忏悔,贪求别人的供养,否则断灭佛种,永殒善根,就不能悟道,必沉沦于苦海中,不能成就三昧。除非命终之时,暗自嘱咐个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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