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章 宗教关于神审判众生的秘密

很多修学佛道者知道有因果报应和六道轮回,但是却不明白是神在执行因果报应,还以为因果报应是自然规律,这是非常严重的错误,我们可以从经书里找到依据。

《药师琉璃光七佛本愿功德经》:“尔时,众中有一菩萨摩诃萨,名曰救脱,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向佛,白言:‘世尊,于后末世像法起时,若有众生,为诸病苦之所逼恼,身形羸瘦,不能饮食,喉唇干燥,目视皆暗,死相现前,父母、亲属、朋友、知识啼泣围绕。身卧本处,见彼琰魔法王之使,引其神识将至王所。然诸有情有俱生神,随其所作善恶之业,悉皆记录授与彼王,王即依法问其所作,随彼罪福而处断之。是时病人亲属知识,若能为彼归依诸佛,种种庄严如法供养,而彼神识或经七日、或二七日,乃至七七日,如从梦觉复本精神,皆自忆知善不善业所得果报;由自证见业报不虚,乃至命难亦不造恶。是故净信男子、女人,皆应受持七佛名号,随力所能恭敬供养。’”
《华严经》入法界品第三十四之一:“唯一切智菩萨境界,非诸声闻之所能知。如人从生有二种天常随侍卫。一曰同生。二曰同名。天常见人人不见天。”
《华严经》入不思议解脱境界普贤行愿品:“譬如世人初始生时。则有二天。同时而生。一曰同生。二曰同名。彼天与人。恒相随逐。天常见人。人不见天。”
解读:
从以上可以得知人一出生就有同生神和同名神跟随以记录人之善恶和一切行为。其中同生神为女,即观世音菩萨的低级分身,为人之魄。同名神为男,即大势至菩萨的低级分身,为人之魂。

《淮南子•泛论篇》:“炎帝作火而死为灶”
《抱朴子内篇》的《微旨》称:“月晦之夜,灶神亦上天白人罪状。大者夺纪,纪者三百日也。小者夺算,算者三日也”。
《东厨司命灯仪》称:“灶神职重,秉下民倚伏之权”“在天为七元之使者,递日奉万事于宸庭”“迭主阴阳,虽善善恶恶,均在修为;然是是非非,必恭记录”。
《敬灶全书》称:“灶君受一家香火,保一家康泰。察一家善恶,奏一家功过。每奉庚申日,上奏玉帝,终月则算。功多者,三年之后,天必降之福寿;过多者,三年之后,天必降之灾殃”
解读:
民间传说,灶神左右随侍两神,一捧“善罐”、一捧“恶罐”,随时将一家人的行为记录保存于罐中,年终时总计之后再向玉皇大帝报告。这两个神就是白无常和黑无常,即有光明瓶(善罐)的大势至和有净瓶(恶罐)的观世音菩萨,而神农炎帝就是两者合一的灶神,即酆都北阴大帝,即地藏菩萨,负责审判众生。

《大般涅槃经》迦叶菩萨品第十二迦叶菩萨品之一:“善男子,我从昔来,见是善星有少善根如毛发许,终不记彼断绝善根,是一阐提、厮下之人、地狱劫住。以其宣说无因无果、无有作业,尔乃记彼永断善根,是一阐提、厮下之人、地狱劫住。善男子,譬如有人没圊厕中,有善知识以手挠之,若得首发便欲拔出,久求不得,尔乃息意;我亦如是,求觅善星微少善根便欲拔济,终日求之,乃至不得如毛发许,是故不得拔其地狱。”
《大般涅槃经》:“尔时如来即与迦叶往善星所,善星比丘遥见如来,见已即生恶邪之心,以恶心故生身陷入阿鼻地狱”
《大般涅槃经》:“世尊,如来何故记彼当坠阿鼻地狱?善男子,善星比丘多有眷属,皆谓善星是阿罗汉,是得道果。我欲坏彼恶邪心故,记彼善星以放逸故坠于地狱”
《大般涅槃经》:“若佛记当坠地狱,若不坠者无有是处”
解读:
在《大般涅槃经》里,有世尊释迦牟尼审判善星比丘的案例。善星比丘跟随释迦牟尼二十年,初期读诵十二部经,虽然不能解经中一偈一句,但依然获得四禅境界。由于善星比丘后来亲近恶知识,退失四禅,并且心生恶邪见,说无佛无法无有涅槃,又说无因无果,还常破坏世尊释迦牟尼传法,造谣生事,诽谤如来,所以世尊将善星比丘下到地狱。
这里的“记”就是审判,判决和决定的意思,可见佛能审判众生。在《大般涅槃经》世尊如来把善星比丘当作破坏正法,不信神佛的一阐提案例来教育后人。

《历代志上》 16:33 那时,林中的树木都要在耶和华面前欢呼,因为他来要审判全地。
《诗篇》 7:11 神是公义的审判者,又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 神。
《撒母耳记上》 24:15 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施行审判,断定是非,并且鉴察,为我伸冤,救我脱离你的手。”
《撒母耳记上》 2:6 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阴间,也使人往上升。
解读:
上帝是审判者,审判人们。众生的死活都是由上帝决定的,而不是由自然规律决定,但是会以自然规律的形式显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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