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章 永生法宝之三解脱门

三解脱门略称三脱门或三门。即空、无相、无愿,此三者又称为三三昧。解脱即自在之义也,门即能通之义。谓由此三解脱门,能通至涅槃,故名三解脱门。以此三解脱门去贪、嗔、痴、慢、疑五毒方能解脱。
五毒即五种根本烦恼,贪主要指财、色、名、食、睡五欲,即因为染著色、声、香、味、触五境所引起的五种情欲。嗔就是因为遇到自己不快乐和不喜欢境而生气。痴就是没有智慧,愚昧,不明真理,不明佛法,不明事理。慢就是自己内心高举,自大骄傲。疑就是怀疑,猜疑。

《禅秘妙法经》:“汝今应当谛观空无相无作无愿三昧。空三昧者。观色色性。及一切诸法。空无所有。如是众空。名空三昧。无愿三昧者。观涅槃性。寂灭无相。观生死相。悉同如实际。作此观时。不愿生死。不乐涅槃。观生死本际空寂。观涅槃性相皆同入空。无有和合。是名无愿三昧。无作三昧者。不见心。不见身及诸威仪有所修作。不见涅槃有起性相。但见灭谛通达空无所有。”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众德相品第七十六之二:“善现,三解脱门者,谓菩萨摩诃萨空、无相、无愿解脱门。云何空解脱门?谓菩萨摩诃萨以空、无我行相摄心一趣,是名空解脱门。云何无相解脱门?谓菩萨摩诃萨以灭、寂静行相摄心一趣,是名无相解脱门。云何无愿解脱门?谓菩萨摩诃萨以苦、无常行相摄心一趣,是名无愿解脱门。”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一切善法皆入三解脱门。何以故?一切法自相空,是名空解脱门;一切法无相,是名无相解脱门;一切法无作无起相,是名无作解脱门。”
解读:
空解脱门:即空三昧,谓观无我、我所,一切诸行不真实、不常、恒空。或者说若观一切法皆无自性,由因缘和合而生。若能如此通达,则于诸法而得自在。
无相解脱门:即无相三昧,又作无想。谓观因空故,不起着于相。或者说若知一切法空,乃观男女、一异等相实不可得(一相即空相,异相为诸有);若能如此通达诸法无相,即离差别相而得自在。空也是一种相,即空相。无相者无诸相,也无空相,即无一切相。
无愿无作解脱门:又作无作门或无欲门。谓观无相故,于未来死生相续,无所爱染愿求。不求生死,也不求涅槃。或者说若知一切法无相,则于三界无所愿求;若无愿求,则不造作生死之业;若无生死之业,则无果报之苦而得自在。有贪爱才有造业,如果无贪爱,即使有身、口、意行也不造业。观一切皆苦,故无所求,观一切皆无常,故无所求。

《杂阿含经》第八十:“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当说圣法印及见清净。谛听!善思!若有比丘作是说:‘我于空三昧未有所得’,而起无相、无所有、离慢知见者,莫作是说。所以者何?若于空未得者而言我得无相、无所有、离慢知见者,无有是处!若有比丘作是说:‘我得空’,能起无相、无所有、离慢知见者,此则善说。所以者何?若得空已,能起无相、无所有、离慢知见者,斯有是处!”
解读:
空三昧是无相解脱三昧和无愿解脱三昧的基础,没有证空性者不能证无相三昧和无愿解(无所有)三昧,不能去慢。见色空性,然后不住于空,也不住于色,即得色之无相三昧。如果住于空就是著空相,即非无相。

《杂阿含经》第八十:“佛告比丘:“若比丘于空闲处树下坐,善观色无常、磨灭、离欲之法;如是观察受、想、行、识,无常、磨灭、离欲之法。观察彼阴无常、磨灭、不坚固、变易法,心乐、清净、解脱,是名为空;如是观者,亦不能离慢,知见清净。”
《心经》:“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解读:
空解脱门就是要在定中观色、受、想、行、识五蕴皆空,要观万法皆是无常、皆是变易、皆有灭,不要对这些法起贪欲,这就是空解脱门,即视一切诸法为空的法门,以此法门获得心乐、清净和解脱,以此法门证五蕴空性,就是空三昧。即使证到五蕴皆空也不能离慢,不能彻底获得解脱。

《杂阿含经》第八十:
“复有正思惟三昧,观色相断,声、香、味、触、法相断,是名无相;如是观者,犹未离慢,知见清净。
解读:
既知一切法空,故知诸法无相,在定中观六尘无相,对六尘无想,就是入无相解脱门。无相解脱门就是无想解脱门。即使六尘法相断了,入想阴尽,但还没有离慢。

《杂阿含经》第八十:
“复有正思惟三昧,观察贪相断,瞋恚、痴相断,是名无所有;如是观者,犹未离慢,知见清净。”
解读:
无贪噌痴相就是无所有,观察贪相断,瞋恚相、痴相断,即去贪嗔痴就是无所有三昧,即入无愿解脱门,无愿则必然无所为,故也称无作解脱门。即使去掉贪噌痴了,还没有离慢。

《杂阿含经》第八十:“复有正思惟三昧,观察我、我所从何而生?复有正思惟三昧,观察我、我所,从若见、若闻、若嗅、若尝、若触、若识而生。复作是观察:若因、若缘而生识者,彼识因、缘,为常、为无常?复作是思惟:若因、若缘而生识者,彼因、彼缘皆悉无常。复次,彼因、彼缘皆悉无常,彼所生识云何有常?无常者,是有为行,从缘起,是患法、灭法、离欲法、断知法,是名圣法印、知见清净;是名比丘当说圣法印、知见清净,如是广说。”
《佛说法印经》:“佛告诸苾刍。如是名为圣法印。即是三解脱门。汝诸苾刍。若修学者。即得知见清净。”
《大宝积经》:“何名我所?谓贪欲,故名为我所。以于诸欲与身和合即起贪心,起贪著已能坏戒蕴,便于他所生不善心,由瞋覆蔽互相轻毁,及于财物摄为己有,亲近守护,是名我所。有我所者则有流转,有流转者则有迷惑,有迷惑者则有诽谤,有诽谤者则有嗔恚,有嗔恚者则有吞害,有吞害者则为所烧,为所烧者则便遍烧。如是等过皆由贪欲,起男女想及以命想是我所有,名为我所。”
解读:
我见:即认为身为五蕴和合,而五蕴之法体实有,故缘五取蕴,而执着于我及我所为实有等之妄见,又称为有身见,为第六识的认知,即第六识之见解、思想或观点,即心中认为有个实有的我存在。第六识把身体当作我即是我见。如说“我来了”,这就是指身体来了。断六识即断我见,即断我想。
我:即我执,为第七识的特有功能,此我执在六识中出现时,为意去感知境界时生出的“我”。如思维“我意识到”“我听到”“我看见”,在潜意识中的我执会把我和我所分开。
我所:即法执,指六尘,即指身外之事物,执之为我所有。
定中观想六识因缘而生,因缘无常,故六识为无常,无常则为空,以此证六识空又不住于空,为识阴尽,则无我相和我所相,即去我执和我所执(法执)。无我执则意根不动,即阿赖耶识种子暂时不流动,此时魂魄合一为真心,即见无漏之阿赖耶识,即见第九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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